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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被控藐視法庭 法官陳慶偉因「47人案」未能訂審期:國安法案優先

「Lunch哥」被控藐視法庭 法官陳慶偉因「47人案」未能訂審期:國安法案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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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因多次發起「和你 Lunch」示威,被外界稱為「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在 2020 年 8 月一宗死因研訊期間,在法院外指罵及騷擾證人,被控藐視法庭罪。

案件周五(20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控辯雙方就索取專家報告陳詞。當提到可否有「快期」開審時,法官陳慶偉指他沒有,「相信你們都知道,農曆新年後我有一宗長達 90 日、審至 8 月的案件」、「國安法案件優先」,故暫未能訂審期。

被告依次為李國永(18 歲)及賴瑞英(65 歲,退休保安),兩人被指以粗言穢語辱罵死因庭證人,妨礙司法程序,構成刑事藐視法庭。

官拒辯方申請索取視力、聽力專家報告

李國永由大律師伍頴珊代表。伍申請就李國永視力及聽力問題,索取專家報告,指被告有近視,而案發日他沒戴眼鏡,或有誤認事主情況發生;另有醫生紙指他 2022 年有聽力問題,或影響聆訊,希望索取專家報告進一步確認。

法官陳慶偉聞言,即脫下眼鏡,指自己亦有近視,不需要有專家告訴他患近視者沒戴眼鏡有認人問題,「為何要由專家告訴我?不需要。」控方亦同意陳慶偉指,為此索取專家報告並不合比例。

官准被告接受精神科醫生診斷

法官另批准被告接受控方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童粵生診斷,以備精神科報告,並下令父母雖可陪同被告,但不得干預過程,除非得到醫生同意代答問題,否則醫生應立即中止診斷,法庭亦會視被告為不合作,對他作不利推斷。

辯方問及法庭會否有快期開審時,身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審理「47人案」的陳慶偉表示他沒有,「相信你們都知道,農曆新年後我有一宗長達 90 日、審至 8 月的案件」、「國安法案件優先」,故暫未能訂審期。

「47人案」現暫訂在 2 月 6 日開審,預計審期 90 日。除陳慶偉,另外兩名有份審理法官為陳仲衡及李運騰。

本案證人獲頒匿名令

法庭早前為本案證人頒下匿名令,禁止傳媒報道任何可直接或間接識別證人身份的資料。另本案將由法官陳慶偉審理,據悉不設陪審團。

HCMP22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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