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事件|法庭應社署要求向Danny頒36月保護令 父質疑由父母照料較專業人士佳

Save Lily事件|曾先生、關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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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曾先生、關小姐
Danny 父母關小姐(左)、曾先生(右)(《法庭線》記者攝)
父母聲明:Danny 被指屬高風險個案

曾先生及關小姐早前向傳媒發聲明指,社署周一(22 日)召開「多方專業會議」(MDCC),認為 Danny 個案屬高風險、已確立疏忽照顧,建議法庭繼續讓 Danny 留在收容所。

案件周五(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聆訊,傳媒向裁判官申請旁聽被拒。根據《少年犯條例》,法庭認為如有需要,可為了案中兒童或少年人的利益,拒絕傳媒出席聆訊。

曾先生:現每周只可探望 Danny 一次

散庭後,曾先生接受傳媒訪問指,法庭向 Danny 頒布 36 個月保護令,認為上訴勝算低,不考慮上訴。他指,現時每周可以探望 Danny 一次,每次少於一小時,但相信隨着與社署更多溝通,能增加探望機會,「最後目標將 Danny 畀返我哋」。

曾先生指,Danny 接受了 3 星期專業照顧,就大病一場,入院 10 小時仍高燒,直至他們到醫院 24 小時照顧 Danny 才見好轉,哽咽稱:「究竟係專業照料好啲,定係父母照料好啲,大家係有眼見,但係法庭同社署見唔到。」

他指,對社署評估感失望,強調如接 Danny 回家,可以配合社工隨時來探視,他們亦會定期向社工報告、看醫生,足以證明 Danny 在父母照顧下是安全。

社署:安排男嬰繼續留宿幼兒中心

社署發言人周五發稿指,自 5 月底得悉該名男嬰資訊後,高度關注事件,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主動接觸有關家庭,並採取聯合行動,安排男嬰到醫院接受檢查及評估。為了保障男嬰的福祉,社署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並按法庭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由專業人員照顧。

社署發言人續指,社署已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與相關專業人士就個案進行全面評估,結論認為個案屬疏忽照顧。經綜合考慮男嬰的安全和最佳利益、有關家庭的背景和生活狀況,以及個案的潛在風險,社署向法庭呈交報告,就男嬰的福利計劃提出建議。

社署發言人指,法庭已發出為期 3 年的保護令,由社署安排男嬰於現時的留宿幼兒中心,繼續接受專業人員的照顧,並根據法庭命令執行男嬰的福利計劃和照顧安排,亦會為男嬰的家庭提供適切支援和輔導,並會適時向法庭提交進度報告。

父母:政府介入程度須「合乎比例」

兩人聲明引述社署指,會議確認個案具 5 項潛在風險,包括:

  • 兩人的長女 Constance 出生不足一個月死亡、次女 Lily 因父母疏忽照顧而被瑞典政府接管、Danny 被社署緊急保護
  • Danny 年幼,缺乏自我保護能力
  • 父母在家分娩、未有讓嬰兒接受自願性質的醫療服務(如健康檢查、注射疫苗,以及未辦理出生登記等其他兒童福利
  • 家庭欠缺支援,沒有固定居所
  • 父母初時未與相關政府部門合作

聲明提到,兩人明白公眾及政府對其照顧能力的擔憂,但認為政府介入的程度必須「合乎比例」,應首要考慮 Danny 的意願及最佳權益。為爭取接 Danny 回家,兩人承諾會向社署提供地址及聯絡方法,確保社署可隨時監察其狀況,並保證社工能定期探訪。

父母:瑞典擬將 Lily 撫養權
永久轉至當地夫婦

兩人在 2023 年開設「Save Lily」專頁,指兩人在芬蘭家中分娩誕下長女,惟 1 個月後夭折。其後兩人再誕下次女 Lily,並在前往瑞典時,因涉「洗黑錢」被捕。瑞典當局其後以 Lily 沒有辦理出生登記及遭疏忽照顧為由,接管 Lily 的監護事宜。

兩人早前指,瑞典林雪坪社福局向法院申請緊急及永久轉移 Lily 的撫養權,指瑞典當局應遵守瑞典移民上訴法院頒布向 Lily 發出的遣返令,惟其長期延遲執行遣返令,剝削了 Lily 的中國國籍及香港永久居民資格,亦令她無法與親人接觸,違反《歐洲人權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