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未婚情侶早前在家分娩誕下幼子 Danny,一度拒絕向入境處提供 DNA 資料被捕,法庭批出兒童保護令,Danny 交由社署照顧。該對父母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接 Danny 回家照顧。
法官歐陽桂如周三(19 日)開庭宣判,駁回人身保護令申請,指申請錯誤、不適宜,另不作訟費命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對未婚情侶早前在家分娩誕下幼子 Danny,一度拒絕向入境處提供 DNA 資料被捕,法庭批出兒童保護令,Danny 交由社署照顧。該對父母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接 Danny 回家照顧。
法官歐陽桂如周三(19 日)開庭宣判,駁回人身保護令申請,指申請錯誤、不適宜,另不作訟費命令。
一對未婚情侶早前在家分娩誕下幼子 Danny,一度拒絕向入境處提供 DNA 資料而被捕,Danny 交由社署照顧。兩人早前發聲明指,社署認為 Danny 屬高風險個案,建議法庭繼續讓 Danny 留在收容所。
案件周五(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進行閉門聆訊。Danny 父親曾先生庭外表示,法庭向 Danny 頒布 36 個月保護令。他提到 Danny 早前發高燒入院,直到父母在醫院照顧才好轉,哽咽稱:「究竟係專業照料好啲,定係父母照料好啲,大家係有眼見,但係法庭同社署見唔到。」
社署回覆查詢指,早前已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結論認為個案屬疏忽照顧,考慮男嬰的安全和最佳利益以及個案的潛在風險等,遂向法庭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