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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 Channel」管理員 7 項串謀煽惑罪成 判監 6 年半

「SUCK Channel」管理員 7 項串謀煽惑罪成 判監 6 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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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冒起多個 Telegram 頻道傳播訊息,其中「SUCK Channel」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其頻道管理員被控 25 罪,當中 7 項串謀煽惑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被判囚 6 年半。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指出, SUCK Channel 屬公開頻道,任何人毋須訂閱,憑連結或搜索都可讀到當中訊息。許又指,被告是頻道擁有人及管理員,有權剔除或修改信息內容,即使貼文非被告發布,但他容許內容繼續存在,實在有不能推卻的罪責。

退庭前,被告向法官鞠躬。有旁聽者向被告說「保重」、「撐住」。

26 歲被告伍文浩,報稱電腦技術員,被指為 TG 頻道 SUCK Channel 的擁有人及管理員。控罪指他於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間,在 SUCK Channel 發布多條製造爆炸品教學、鑽地設路障等訊息。

被告容許內容存在罪責不能推卻

法官表示, SUCK Channel 屬公開頻道,任何人毋須訂閱,憑連結或搜索都可讀到當中的訊息。法官又指,被告是頻道擁有人及管理員,有權剔除或修改信息內容,即使貼文非被告發布,他容許內容繼續存在,實在有不能推卻的罪責。

他認為本案沒任何減刑因素,又指針對「串謀煽惑公眾妨擾」罪,被告發布示威相關訊息長達 7 個多月,比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在佔中案,就同一控罪的案情更嚴重,終就 7 項控罪,分別判監 1 年半至 6 年。

7 項罪成控罪及刑期如下:

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     判監 1 年半
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                判監 6 年
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      判監 1 年半
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判監 2 年半
串謀煽惑他人意圖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判監 4 年
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        判監 5 年
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       判監 2 年半

5 罪時間性質重疊同期執行

法官表示,其中 5 項控罪性質最嚴重,包括串謀煽惑他人縱火、製造炸藥、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犯暴動及施用毒藥。涉案的頻道貼文,包括教導他人製造汽油彈、氯氣、武器,又煽動他人用這些危險品攻擊警員、破壞警車,以及煽動他人在警署、警舍、港鐵等地進行屠殺。但鑑於時間性質重疊,刑期同期執行,判監 6 年。

其餘較次要兩罪,即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損壞、公眾妨擾罪,與上述控罪性質不同,故當中 6 個月刑期分期執行,被告總刑期為 6 年半。由於上述 7 項控罪被裁定罪成,法庭毋需處理餘下 18 項交替控罪。

裁決指被告對非法訊息視而不見

法官早前裁決時指,被告為涉案 TG 頻道的唯一擁有人及管理員之一,擁有最大權力,可以直接或者授權管理員發布、修改和移除訊息。而他必然知道有人在頻道內發放大量非法訊息,但他仍然提供平台供他人發布訊息,並對有關訊息視而不見,認為被告與他人曾達成犯罪協議發放煽惑訊息。

DCCC 2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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