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多名員工涉嫌虐兒,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涉及 17 人的合併案件,有 16 人早前在區院應訊,當中 9 人認罪,案件周一(15 日)進行兩認罪被告的判刑。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稱,兩被告對涉案幼童負有照顧責任,且為受薪的照顧者;兩人作為逾 50 歲的成年人,卻欺負年僅兩歲幼童。法官斥被告當時視若無睹、無動於衷,其不作為會助長虐待兒童風氣在童樂居蔓延,令其他人更肆無忌憚、任意妄為。
法官指,兩人受薪服務社群,卻作出干犯弱勢社群的罪行,重申需向社會發出零容忍的訊息,認為判監無可避免,最終分別判兩被告監禁 4 個月及 4 個月 2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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