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歲男子疑因攤分電費問題,與 60 歲同住胞弟起爭執,期間持刀互襲。被告涉用刀捅死胞弟,死者證實身中 36 刀亡。被告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無罪,接納他因被激怒行事,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李素蘭周四(30 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7 年半。 法官判刑時提及二人雖然同住,但各自過生活,雙方沒有溝通,又對被告表示同情,形容他在本案中殺害的人,實際上與他無甚關係。官指,被告與死者二人自小已不和,只因二人是兄弟,被告一直忍受對方。多年來二人矛盾一直累積,至案發時終於爆發。二人由爭執,急速惡化至持刀互襲,未加思考而犯案。另考慮被告承認誤殺罪,給予相應刑期扣減後,判囚 7 年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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