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5 月,港大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發聲明指,有碩士生以假學歷入學。警方事後拘捕一名 24 歲內地女子,指她向港大訛稱自己為美國康乃爾大學學生,以就讀金融碩士課程。
被告原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修改為「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另加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至 10 月 22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4 年 5 月,港大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發聲明指,有碩士生以假學歷入學。警方事後拘捕一名 24 歲內地女子,指她向港大訛稱自己為美國康乃爾大學學生,以就讀金融碩士課程。
被告原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修改為「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另加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至 10 月 22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23 歲就讀中大法律博士的內地生曾雨璇,被指打算於今年六四於銅鑼灣展示印有「六四屠殺」及「國殤之柱」圖像的直幡,她早前承認企圖煽動罪,被判囚 6 個月。
保安局周四 (12 日) 發稿指,曾雨璇已刑滿獲釋,並據《入境條例》第 19(1)(a) 條被遣送離境。根據條例,行政長官可向並非通常居於香港 3 年或以上的「不受歡迎入境者」發出「遣送離境令」。《法庭線》向保安局及入境事務處查詢,曾雨璇被列為「不受歡迎入境者」的理由為何,保安局發言人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入境處會按照現行法例和政策處理每宗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