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11 日晚,有示威者在太古站發起快閃圍堵行動、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警方到場在站內使用胡椒球彈槍制服及拘捕。兩名青年事隔兩年被控非法集結罪,早前被裁定罪成,周四(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囚 9 個月。辯方求情時指,案發至判刑逾三年,其中一名被告因判刑時已逾 21 歲,因此失去一些判刑選項,希望可就此減刑。 裁判官梁嘉琪表示,判刑已考慮延遲檢控等因素,又提及兩名被告案發後有作更生行為,寄語二人年青,即使服刑後,仍然可以繼續自己的計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