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員進站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16 人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武等罪,其中一名 29 歲男子早前承認企圖阻差辦公,准保釋至周一(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林子康指,案發時太子站月台混亂,被告向警方扔雨傘,增加警員執法難度,或令在場人士仿效,「絕有可能令現場情況進一步升溫。」官指,被告非存心參與示威,亦接納事件對大好前途的被告,帶來無可彌補的影響。惟裁判官認為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嚴重性,被告須為一時衝動負上責任。官另接納檢控延誤,及對被告的精神困擾而作減刑,終判被告監禁 5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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