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為由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16 名男女事隔逾 3 年 8 個月,被起訴襲警等罪,其中一宗涉 11 人案件,5 人不認罪,周四(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控方稱,案發日示威者為避警方驅散,逃入旺角港鐵站前往太子站,「途中亦喺入面襲擊市民」,並與市民發生肢體衝突。之後另一批警員抵達太子站月台,隨後發生本案。辯方則稱,抗辯方向包括爭議意圖、行為是否構成涉案控罪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為由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16 名男女事隔逾 3 年 8 個月,被起訴襲警等罪,其中一宗涉 11 人案件,5 人不認罪,周四(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控方稱,案發日示威者為避警方驅散,逃入旺角港鐵站前往太子站,「途中亦喺入面襲擊市民」,並與市民發生肢體衝突。之後另一批警員抵達太子站月台,隨後發生本案。辯方則稱,抗辯方向包括爭議意圖、行為是否構成涉案控罪等。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員進站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16 人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武等罪,其中一名 29 歲男子早前承認企圖阻差辦公,准保釋至周一(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林子康指,案發時太子站月台混亂,被告向警方扔雨傘,增加警員執法難度,或令在場人士仿效,「絕有可能令現場情況進一步升溫。」官指,被告非存心參與示威,亦接納事件對大好前途的被告,帶來無可彌補的影響。惟裁判官認為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嚴重性,被告須為一時衝動負上責任。官另接納檢控延誤,及對被告的精神困擾而作減刑,終判被告監禁 5 周。
2019 年 9 月 8 日,有人在旺角聚集示威、堵塞馬路,及向旺角警署照射鐳射光。現年 26 歲電腦技術員於警方驅散時被捕,他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裁判官林子康接納被告參與程度低,只叫喊數次口號及沒使用攻擊性武器,亦認為本案較同類案件和平,不涉暴力和沒人受傷。裁判官另提到,示威者叫喊辱警口號和照射警員,若警員執行職務時受干擾,將對社會帶來問題和影響。
2020 年 2 月 29 日,網民發起「831 太子」事件半年集會,其後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兩名男子分別被指在場聚集,及向警方私家車擲物,被控一項暴動罪,周一(16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警長供稱,其駕駛的警方私家車到達山東街後,遭人投擲竹枝、磚頭等雜物,他一度持槍戒備,後因「人多勢眾」而駛走。高級督察則供稱,警方要求群眾離開不果,在荷李活商業中心外圍捕 77 人,包括本案兩名被告。兩人被捕時,分別穿著灰色衛衣及黑色外套。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16 名男女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3 人分別承認阻差及管有鐳射筆,還押至周三(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沉澱後承認當日行為愚昧魯莽,望法庭考慮本案由被捕至起訴歷時之久,可酌情減刑。辯方又引述鐳射筆案例,指本案被告參與程度較低,沒證據顯示曾使用鐳射筆,望法庭採納較低量刑起點。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後,就一被告承認阻差辦公罪,判囚 6 周;另 2 人承認管有鐳射筆,則判囚 3 個月。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16 名男女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11 人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3 人分別承認阻差及管有鐳射筆,還押至 9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背景報告。另外 6 名不認罪被告押後至 11 月 6 日作預審,餘下一名被告同日答辯,眾人續准保釋。
2019 年 9 月 2 日,大批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現年 28 歲保險經紀,事隔逾 2 年後,於 2022 年中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原定 6 月開審,惟被告擔保期間因有自殺傾向而入院,缺席兩日審訊,裁判官遂發出拘捕令。被告之後被還押小欖候審,報告指他適合答辯;被告周二(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改為認罪。 案情指,一名內地遊客看到示威者堵路,其後遭大批人士包圍及拳打腳踢,被告亦參與其中。該遊客最後被警員營救,送院後發現身體多處腫痛。影片顯示,該遊客稱「這裏是中國香港」,示威者聞言叫罵粗口及「平反六四」,事主又稱「我在中國的土地上,我想幹甚麼就幹甚麼」,其後疑衝向記者。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准被告索背景報告,還押至 8 月 29 日判刑。
2019 年 9 月 2 日,大批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 27 歲保險經紀於 2022 年中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集結罪,周五( 1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早前表示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案件已排期至 6 月 19 日開審,預計審期為 2 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由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審理。
2020 年 2 月 29 日「8.31 太子站事件」半周年,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警方驅散時有便衣警落單被追打,糾纏間頭盔跌在地上及一度拔槍。3 男事隔近 2 年後被起訴,其中 1 人認襲警罪判囚 8 月。另 2 人分別否認意圖襲警及偷竊頭盔,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受襲警員供稱,案發時落後同隊隊員,被人包圍施襲遭「箍頸」倒地,他感生命受威脅下擎槍警告,事後發現頭部及手腳均流血受傷,無法找回頭盔及警棍等。他在盤問下承認頭盔上沒有「警察」的字眼,亦無留意有人拾起頭盔欲交還予他。 辯方爭議被告錄影會面和招認的自願性和公平性,庭上播放相關片段。被告在片段中表示,見到朋友以硬物襲警,他「衝埋去都想打嘅」,但因警員擎槍而離去。他亦同意解鎖手機,讓警員記低女友及同行女友人的電話號碼,案件周五(17 日)續審,繼續播放錄影會面。
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市民自發赴港鐵太子站悼念,當晚有一名男子在港鐵站 B2 出口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一名 16 歲男學生被控當日在太子站 B2 出口外拒捕,周五(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准以 300 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 3 月 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