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25 日)於高院踏入第 143 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的法律代表,周五完成其結案陳詞。
辯方指,何懷疑他在租借單位進出的人,牽涉明愛醫院、羅湖站爆炸品案,他便萌生搬走的念頭,想慢慢脫離示威圈子。而他怕退出太快會惹人懷疑,被當作「鬼」,便叫中學師弟「阿旦」使用他的身分,討論將軍澳尚德邨的爆炸案,何要確保偽裝計劃順利延續,才會出席在嘉頓山的事前會議。
第二被告李嘉濱的法律代表開始陳詞,指李被捕時,警員沒有即時表露身分,對李並不公平,並質疑李被捕後的招認,都是被威迫利誘下作出。
第142天審訊|辯方結案稱首被告沒參與爆炸案 為「追女仔」從「公海」取資訊編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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