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1 歲男子,涉 6 度與 13 歲女童發生性行為,其後兩度施襲,企圖阻止事主於審訊中出庭作供。被告共被控非法性交等 10 罪,周五(28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 7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認所有控罪,他犯案時僅 19 歲,與女童為情侶,本案不涉剝削。辯方又指,感化主任觀察到被告有過度活躍症的症狀,解釋到被告的衝動傾向。裁判官指考慮認罪及整體量刑原則後,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判處被告 7 個月監禁。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21 歲男子,涉 6 度與 13 歲女童發生性行為,其後兩度施襲,企圖阻止事主於審訊中出庭作供。被告共被控非法性交等 10 罪,周五(28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 7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認所有控罪,他犯案時僅 19 歲,與女童為情侶,本案不涉剝削。辯方又指,感化主任觀察到被告有過度活躍症的症狀,解釋到被告的衝動傾向。裁判官指考慮認罪及整體量刑原則後,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判處被告 7 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