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周四(29 日)公布,指政府部門處理居民投訴時互相推諉。逾百頁附件列出大火前,6 個政府部門接獲的 180 宗居民投訴,以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佔最多,共 46 宗;其次為民政總署、勞工處、消防處、屋宇署及警方。
父母在大火中喪生的遺屬蘇先生指,曾兩度向消防處投訴發泡膠封窗,獲回覆應向屋宇署查詢。他指,小市民投訴時不會知悉政府分工,「一樣會着火嘅嘢,痴喺你屋出面,唔係關你消防處事嘅咩,點解會關屋宇署事?」他又批評,政府多次漠視居民投訴,「錯失咗咁多次可以挽救呢個災難嘅機會,等於你 11 個月嚟唔道歉,都係一樣,係咁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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