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醫學界議員梁家騮,2016 年因自己有份投資的診所刊登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查計劃,並提供「早鳥優惠」,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予以譴責。梁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遭駁回;另就醫委會決定提上訴,上訴庭 2025 年 2 月判梁敗訴,須付訟費。
梁不服決定,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上訴庭周五(4 日)亦駁回。據判詞,梁提出 4 項理據,指涉重大而具廣泛重要性,包括《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是否禁止醫生列出相關醫療服務折扣,以及按例如何構成招徠病人或兜攬生意等。
上訴庭認為,沒證據指民眾對於有關折後價的看法存有分歧,而需要終院作出決定性裁決,又指裁定梁敗訴時是基於事實裁斷,而梁提出的議題並非合理可供辦,拒絕批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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