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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生咩事】EP.8 覆核區選「三會」提名違憲 郭卓堅為何敗訴?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改制後的區議會選舉,參選人須獲「三會」即分區、防火和撲滅罪行委員會,各委員會 3 名委員提名才可入閘參選,做法屬違憲,要求法庭頒令取消。聆訊周四進行(30 日),法官一日後就頒下 92 頁判詞,裁定郭卓堅敗訴。 法官高浩文在聆訊時曾表示,對「三會」成員大多數提名「自己人」參選感到驚訝,最終是基於甚麼考慮,認為「三會」提名制有合理基礎,並裁定機制合憲呢?今集「法生咩事」,同大家講講判詞重點。 相關文字報道:司法覆核區選「三會」提名違憲 郭卓堅敗訴 判詞:不足以證明機制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