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認超收劏房戶水費罰 5000 元 修例後首案 2022.06.01 by The Witness 政府去年 5 月修訂《水務設施規例》禁止濫收水費,周三(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有業主因超收水費獲利被定罪,判罰 5,000 元。水務處發言人指,希望案例向劏房業主發出強烈信息,須遵守有關法例。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