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膳心小館」去年遭食環署查封及檢走月餅,其後向法庭申訴,要求頒令撤銷署方決定及賠償。食環署職員在審訊供稱,月餅為刑事案證物,行動前已徵詢律政司意見。官關注,律政司檢控決定不受干預,「膳心」一方決定放棄申訴,署方則指應由法庭撤銷申訴。
裁判官彭亮廷周二(2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正式下令撤銷申訴,指做法對雙方最公平、公正。就署方引《刑事案件訟費條例》,指法庭可頒訟費令,官反駁指本案屬民事性質,質疑署方扭曲《條例》原意、說法牽強,指法庭無權頒訟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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