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同母異父兄弟被指在未成年時,性侵一名年約 9 至 13 歲的表姊妹。兄長被控非禮、強姦等 4 罪,胞弟則涉 1 項強姦罪。案件周四(20 日)由法官游德康及 5 男 2 女陪審團繼續審理。
控方播放事主錄影會面片段,事主供稱約小四時,曾兩度目擊表妹在表哥要求下為他口交,又指曾向朋友傾訴遭表哥強姦,姑姐發現後沒收其電話、刪訊息,並與事主父親對質,父親答應不會報警,令她感到不獲支持,一年後出現自殺念頭。
辯方盤問時指,是事主主動摸表哥下體並為他口交,表哥沒強迫她,事主稱「唔記得」。辯方又指,事主曾與表哥、表弟玩遊戲機時,主動摸表哥胸口和下體,問表哥「試唔試下」,兩人其後嘗試性交,事主呼痛表哥便停止。事主承認曾以性交與表哥換取遊戲角色「皮膚」,但指交易一事與本案強姦指控,非同一事件。
事主稱遭表哥、表弟強姦及迫口交
本案牽涉 5 次性侵事件,涉同一名事主 X,X 在案發時年約 9 至 13 歲。兩名被告分別是事主的表哥、表弟,兩人為同母異父兄弟,表哥案發時超過 15 歲,表弟案發時約 11 至 12 歲。X 指稱遭表哥非禮、兩度強迫口交及強姦,另被表弟趁睡覺時強姦。
事主:表弟強行性交
事後道歉指「我唔敢喇」
控方周四繼續播放事主與臨床心理學家的錄影會面片段。事主供稱就讀小六時,表弟到她家中暫住,某天晚上父親喝酒後回房睡覺,她在上格床睡覺,入睡前看到表弟在下格床玩手機。
事主指在睡夢中,感到表弟脫去她的褲子、跪在床上,隨後用下體插入她的私處,她感到劇痛,一腳踢開表弟,逃到洗手間,再用紙巾抺拭下體少許血。
她指離開洗手間後,表弟向他道歉稱「對唔住表姐,我唔敢喇」,她回應「我屌你老母」。
事主:目擊表妹兩度替表哥口交
事主另供稱大約小四時,表哥在家中要求她口交,她不肯,當時就讀小二的表妹在旁觀看,之後跪下替表哥口交,她沒留意為時多久,「我覺得好核突呀」。
之後在三姑姐家中,事主、表哥與表妹在一間關上門的房門內,表哥再要求表妹「幫我口(交)」,表妹再次為表哥口交。
事主向朋友透露遭強姦
姑姐發現後沒收電話、刪訊息
事主指就讀中一時,透過微信向一名朋友透露遭表哥強姦,其後遭兩名姑姐發現,沒收她的電話,並與事主父親對質,期間曾下跪哀求事主父親不要報警,父親答允,並禁止表哥再到事主住所,之後表哥沒再性侵她。
事主指取回電話後,發現相關訊息已被刪除,朋友亦遭「拉黑」,而朋友回內地讀書後,她亦與對方失聯。
事主:覺得家人不會相信我
現自殺念頭向社工求助
臨床心理學家問事主,表哥曾否要求她不要披露事件?事主稱沒有,又指「我一直覺得我屋企人唔會信我,因為我唔會同阿爸傾計,因為佢照顧我好差囉」。
事主又憶述,父親已答應不會報警,「我覺得冇人會支持我,我覺得我一個細路女報警佢哋會覺得我有病,我覺得冇人企我呢一邊囉,全部人都怪責我」,因此當時沒求助。
事主指直至就讀中二,感到壓力很大,有自殺念頭,曾用鎅刀自殘,最終向學校社工求助,期間披露事件。她在假期又與母親、胞弟出遊,期間與母親爭執「情緒大爆發」,指「你覺得我過得好幸福呀?我又畀人乜嘢乜嘢,又畀人強姦,又畀人歧視」,母親震驚詢問何事,事主於是答被表哥強姦。
事主一度拒絕報警,「我爸爸、我姑姐,我驚你哋全部怪晒我囉」,其後在社工和母親勸喻下報警。
辯方關注事主外陰或陰道流血
問事主有否其他性經驗
辯方大律師關百安盤問事主時關注,事主在錄影會面中,提及遭表弟強姦後下體流血,詢問事主是否知道是外陰破損、還是陰道流血。事主指自己「分唔清,所以唔清楚」。
辯方續引事主一些社交媒體的相片,事主否認與相中男子是情侶關係,但確認對方傳送一些色情照片給她。辯方關注在事主聲稱被表哥強姦,直至被表弟強姦之間,有沒有性經驗?事主表示沒有。
辯:表弟插入前遭事主制止
事主否認
辯方又質疑,表弟案發時突然走上床脫去她的褲子,事主有否感到驚奇?事主指「我覺得唔驚奇囉,因為連表哥都係咁做,點解表弟唔會咁做呀?」
辯方指出,在表弟未插入事主前,其實事主已制止了他,被告陽具根本沒插入事主私處。事主不同意,反問「咁點解佢要唔著褲呀?點解要爬上我張床上面呀?」
事主確認「偶然」配合表哥
不記得表哥有否強迫口交
針對事主指遭表哥非禮及強迫口交,辯方關注,事主每次遭表哥侵犯時,是否都有掙扎、責罵表哥?事主表示「唔會每次」,又確認她「偶然會」合作配合。
辯方引述其中一次事主指遭表哥強迫口交時,表哥扯其頭髮,令她跌坐在地上。辯方詢問事主是否記得是表哥扯其頭髮,還是她自己配合跪地?事主沉默許久後,回答「唔記得咗」。
事主另在盤問下確認,當時表哥的陰莖只有一部分進入其口。辯方追問,表哥如何強迫事主打開口?還是沒強迫她開口?事主沉默許久,回答「唔記得」。
辯方再問,侵犯事件後事主有何感覺、感受?事主回答指「其實嗰時已經差唔多接受晒啦,都咁多次啦」。辯方詢問事主是否配合表哥?事主指「你問我有咩感受吖嘛,我只可以咁樣回答,真係唔知點樣講」。
辯方引述在錄影會面中,事主稱當時有罵表哥「屌你老母」。事主庭上表示已不記得,若有責罵,應該是輕聲責罵,因她擔心被單位內的四嬸發現,「我其實係唔想畀屋企人知道」。
事主:曾掙扎及要求表哥停止侵犯
辯方續針對事主指稱被表哥強姦一事盤問,事主供稱當時六姑丈請她到隔壁單位拿嬰兒用品,表哥在單位內抽起她的褲子時,她稱「唔好搞喇,姑丈趕住要用」,表哥回答「唔使急住」,並試圖強姦她。事主又指,曾時曾掙扎、用手推開表哥及挨向前方,期間有人敲門,於是表哥停手。辯方關注,事主掙扎時,表哥是否已經用下體插入其私處?事主回應指「未入到晒」。
辯方指事主主動摸表哥下體及口交
事主指不記得
辯方指出案情,事主指稱在走廊被表哥摸胸非禮一事,根本沒有發生,表哥沒有摸她。事主不同意。辯方再指,表哥並沒有扯事主的頭髮,強迫她口交,事主沉默許久後回答「唔清楚」。
辯方再指,當時事主與表哥在玩遊戲機,事主伸手摸表哥下體,問他「介唔介意」,然後替他口交兩至三分鐘,又指第二次口交,事主均主動摸表哥下體,然後為他口交及手淫,事主一概指「唔記得」。
辯方續指出,事主曾與表哥、表弟玩遊戲機時,摸表哥胸口和下體,表哥則摸她的胸部,事主問表哥「試唔試下」,於是兩人曾試性交,但事主呼痛推開表哥,於是表哥停下,並沒有強姦事主。
事主承認曾發生上述事件,「但因為嗰一次有『皮膚』囉,係一個交易囉」。辯方質疑,表哥根本沒威脅事主,「其實係你做主動,佢冇迫你嘅」。事主表示「唔同意」。
辯:表妹否認曾替表哥口交
針對事主在錄影會面指,曾目睹表妹兩度替表哥口交,辯方問事主曾否想過制止表哥及向告知親戚?事主稱有想過,但覺得「佢自己都唔講,我講更加冇人信」,又指自己年幼時性格、行為不好,「屋企人唔係好鍾意我」,所以認為大人不會相信她。
辯方指出,表妹全盤否認發生過事主指稱的事,表哥亦沒就此被起訴。事主否認捏造指控。
事主:以性交作交易一事
與本案強姦非同一事件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志偉覆問事主時,重提事主承認曾以性交與表哥換取遊戲角色「皮膚」,詢問該次事件,與事主供稱被表哥強姦一事,是否同一件事?事主指不是同一件事。
控方再問在案中多次受表哥、表弟侵犯,事主是自願還是不自願?事主確認自己「唔自願」。
兩兄弟被控非禮、強姦罪
被告依次為胞兄 C.K.Y. 及同母異父胞弟 L.Y.N.,由大律師關百安、鍾嘉賢代表。首被告承認「猥褻侵犯」和兩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但控辯雙方對案情有分歧,需要藉審訊裁斷;兩名被告各否認一項強姦罪受審。
HCCC43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