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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遇襲警稱被告提及「防暴嚟緊」 為加快示威者對其搜袋

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遘襲警稱被告提及「防暴嚟緊」 為加快示威者對其搜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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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13 日,一名便衣警在將軍澳疑被示威者「私了」,6 名男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包括案發時 13 歲、一度潛逃的男生。當中 4 人認罪還押候判,餘下 2 人不認罪,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遇襲警長繼續作供,指案發時被質疑身份,被告稱「防暴嚟緊啦,你哋唔好再拖延時間啦」。警長認為,被告的說話煽情,挑起示威者情緒,「係想加快示威者去搜(我)袋」;又指在公園外遭包圍時,非自願停留上址。

警長及後趁示威者不為意逃走,但再被包圍,以硬物及利器等施襲,事後發現右腳染血。示威者在其斜孭袋發現伸縮警棍並掉進坑渠,終無法尋回。案件周五(5 日)續審,警長將繼續作供。

本案原有 6 名被告,其中 4 人開審時認罪,餘下 2 人盧嘉欣(案發時 21 歲,學生)和雷藝佳(案發時 23 歲,電腦程式員)否認非法禁錮、暴動等罪受審。

被告稱「唔好再拖延時間」
遇襲警:挑起示威者情緒

案發時為警員、現為警長的梁日輝繼續作供,他指當時步出唐明街公園休憩處,遭數十人包圍,嘗試離開不果,被人以身體擋著去路,及以膊頭撞其上身,要求他澄清並非警察。梁指,當時遭包圍後被不斷質問,人群情緒開始高漲,要求他交出電話和斜孭袋作檢查,他表示因擔心受襲,「嘗試想令佢哋冷靜啲,聽我解釋」,遂稱「我啱啱食飯咋嘛」、「我無跑我無走,我慢慢行咋」。

控方播放案發時片段,指不爭議當中身穿粉紅色上衣的女子為被告盧嘉欣,盧向群眾稱:「防暴嚟緊啦,你哋唔好再拖延時間啦。」控方遂問梁,當時聽到盧的說話後有何感覺。

梁指,認為盧挑起示威者情緒,說話「好煽情」,欲催促身旁的示威者盡快對其搜身,或作進一步行動。梁續指,感覺示威者敵視及對防暴警察有意見,故認為盧的說話「係想加快示威者去搜(我)袋」。梁又指,現場人士聽到盧的說話後情緒更為高漲,有人叫囂,位於後方的人群向前方逼近。

遇襲警指趁示威者不為意逃跑
後再遭包圍施襲

其後梁回應稱「我俾我俾」,但未有交出斜孭袋。直至有人大喊「警察嚟緊」,數人試圖搶走其袋,梁亦遭雨傘施襲及被扯頭髮。最終梁趁示威者不為意時,衝出唐俊街行車路逃向「 Popcorn」商場方向。梁在控方詢問下指,於公園外遭示威者包圍時,並非自願停留上址。

梁續指,逃跑時有人由行人路迎面衝過來,梁避開但被人從後踢跌,並遭後方追趕的示威者拳打腳踢,搶去其斜孭袋,拋到旁邊草叢。梁遂走向草叢取回斜孭袋,但再被示威者以硬物、利器和拳腳襲擊,後來被人扶起到一邊包紥,其右腳染血,期間稱「你班暴徒唔係人嚟㗎」。

控方續播放案發時片段,指示威者搶去梁的斜孭袋,發現內有伸縮警棍、電話和充電器,有人將警棍掉入旁邊的坑渠內,最終無法尋回警棍。

4 人認暴動等罪 還押候判

6 名被告依次為劉文全(27 歲,技工)、林芷瑩(32 歲,銷售員)、盧嘉欣(案發時 21 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吳婉菁(25 歲,保險經紀)、雷藝佳(案發時 23 歲,電腦程式員)及案發時 13 歲、現年 17 歲男生。

盧嘉欣、雷藝佳同面對非法禁錮罪,雷另被控傷人、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盧另被控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兩人不認罪受審;其餘 4 人包括一對夫妻,分別承認暴動、非法禁錮及傷人等罪,還押至 10 月 9 日判刑。

DCCC431、432、433、442、443/2020 (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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