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大潭道 2021 年 12 月發生致命交通意外。61 歲私家車司機被指駕車至迴旋處時,與一架電單車相撞,電單車司機其後傷重不治。該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周五(27 日)首次提堂。
被告由大律師朱千雪代表申請保釋,並申請短暫離港參加女兒畢業禮,控方不反對保釋惟反對被告離港。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保釋,期間可短暫離港,但須遵守出發前通知警方、返港立即向警方報到等條件。案件押後至 9 月 16 日再訊。
裁判官准被告短暫離港 赴女兒畢業禮
案件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 5 萬元保釋,期間可短暫離港,赴海外參加女兒畢業禮,但指被告出發前 24 小時要通知警方,返港後視乎須否隔離檢疫,否則須立即向警方報到;若有其他旅程,亦須 7 日前通知法庭。
裁判官並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6 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報告。
被告白維林(61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控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赤柱大潭道近燈柱 38734 ,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架私家車,引致張姓司機死亡。
ESCC77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