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第二案|被告錄影會面指證男友撰「九十二籤」文章 警否認指導錄口供

反恐第二案|被告錄影會面指證男友撰「九十二籤」文章 警否認指導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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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警以可轉控方證人
遊說張琸淇合作

負責拘捕第六被告張琸淇的時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 記)偵緝警員 9941 周焯堯(現駐守機動部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張的代表大律師林國輝指出,在 2020 年 3 月 8 日凌晨零時 41 分,周將張琸淇帶到警方私家車,警署警長郭鈞鵬(音譯)勸誘張與警方合作,「我冇辦法確保你男朋友冇事嘅,因為我哋唔係佢嗰 team,但係如果你肯合作,我可以確保你安全,咁你有冇嘢想同我哋講?」

辯方續指,郭又形容那時是最後一次機會,向張稱「如果你肯同我哋合作,就同上頭講幫你轉做控方證人」。周焯堯否認聽過上述對話。

辯方指出,郭繼續勸誘張,稱會向上級申請撤除其刑責,又指示張在錄口供時需要回答「希望律政司可以將我轉做污點證人,撤除刑責」,稱警員會提出問題,「你跟住答就得㗎喇」。

辯方亦指郭問過張,「九十二籤嗰篇嘢係咪你男朋友寫嘅」,張答不知道,郭隨即厲聲道:「呢個係最後一次機會畀你,係咪你男朋友寫嘅?」張因此確認是其男友寫的,郭回應「早啲合作咪好囉」。周焯堯一概回答「冇發生過」。

辯方:警署警長指導張作供

辯方續指,郭指示張稍後在錄影會面時如何答問題,包括被問到「九十二籤」的成員時,要答「五飛、山雞、你男朋友同西瓜」;至於有關明愛醫院爆炸案的案情,郭指示張供出其男友負責寫「九十二籤」的帖文、「西瓜」寫程式、「五飛」把風、「山雞」放炸彈。周焯堯庭上一律回答「冇聽過」。

另外在車上,辯方指曾有人致電郭,讓張與第三被告吳子樂通話。周焯堯否認。

到達警署進行錄影會面前,辯方指郭向張稱「而家錄緊口供,個個都爭住認,認咗之後可以減刑,個個都爭住攞呢支籤,你自己諗下啦」。周焯堯同樣否認。

另一 O 記警:
曾向張解釋錄影會面可作為證供

控方傳召時任 O 記警員 11998 梁恩慈(現駐守家庭衝突及性暴力調查組)。梁恩慈供稱,她在 2020 年 3 月 7 日 11 時 47 分到宏創方 503 室看守張琸淇,先帶張到旺角警署,凌晨 2 時許再到紅磡警署。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雷明雋詢問,張在紅磡警署有否作出任何要求?梁供稱,張要求喝水、去廁所,另外表示感到冷,所以警方安排毛氈給她。

梁又指,曾向張解釋稍後會有錄影會面程序,「而佢所講嘅說話,亦都係出自佢自願,同埋係會錄影低同錄音嘅,而亦都係會作證供同證據」。

第一個錄影會面
張指男友撰「九十二籤」文章

庭上播放 3 月 8 日凌晨 4 時 05 分開始的首個錄影會面片段,由梁恩慈與郭鈞鵬(音譯)一同與張進行。梁首先問張需否律師陪同、精神狀況是否適合進行會面,張表示「唔需要」律師,可以進行會面。

張供稱,自己大學學士畢業,任職入境處登記主任,吳子樂是她的男朋友,在 2019 年 10 月開始交往。

明愛醫院爆炸案發生的 1 月 27 日凌晨 2 時 31 分,張與男友在黃大仙買宵夜,她透過 Telegram 頻道的信息,得知明愛急症室發生爆炸案,自己從沒去過明愛醫院。

張又指,透過在 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所發布、承認事件責任的文章,得知放炸彈的目的是希望醫護罷工、政府封關,而該篇文章是吳子樂負責撰寫的;吳曾向她展示該文章。

張指,吳子樂另向她披露,亦撰寫了其後一則預告會在關口放炸彈的「九十二籤」帖文。

錄影會面中,張又確認自己的 Telegram 用戶名是「大西北騎牛仔」,而吳的用戶名是「夠鐘改名」。

梁逐一詢問張是否認識首被告何卓為、次被告李嘉濱、第四被告張家俊、第五被告楊怡斯、第七被告何培欣、第八被告周皓文,以及其他被捕人士潘栩彤、唐偉略等。

張稱只認識張家俊,其他人均不認識,她在約一周前透過 Telegram 群組「烘焙同好會 0.3」認識張家俊,亦稱呼他作「西瓜」。

張指出其他「九十二籤」成員

張琸淇又指,除了吳子樂,「山雞」、「五飛」、「西瓜」也是「九十二籤」的成員,在明愛爆炸案中,「西瓜」(被指張家俊)負責編寫引爆程式、「五飛」(被指何卓為)負責把風、「山雞」(被指李嘉濱)負責放炸彈。

至於各人的 Telegram 用戶名,張琸淇指「山雞」的用戶名是「一支弓」、「五飛」是「William Wallace」、「西瓜」是「Bee」。

張在會面期間,一度使用桌上的一部手提電話,稱要翻看 Telegram 應用程式。梁恩慈在庭上確認,當時張翻看警方在宏創方 503 室搜出的一部粉紅色電話。

張:深圳灣爆炸案
是「老豆搵仔」所為

梁恩慈續就 1 月 28 日在深圳灣口岸發生的爆炸案查問,並再次口頭警誡張琸淇。

張供稱在深圳灣爆炸案發生時,他與吳子樂在黃大仙的住所,透過連登討論區和 Telegram 頻道,得知此案是「老豆搵仔」所為。

張又供稱,上一次到過深圳灣口岸已是約兩年前,強調「深圳灣呢單係『老豆搵仔』做,唔係『九十二籤』做」,因為吳不曾談及深圳灣爆炸案,「佢自己都驚訝『老豆搵仔』放炸彈喺深圳灣呢件事」。

張:吳子樂透露會將炸彈
交予他人放到羅湖站

至於 2 月 2 日在港鐵羅湖站的爆炸品案,張指在案發前一晚,吳透露他與「五飛」等人負責製炸彈,然後會在 2 月 2 日凌晨交給另一隊人放炸彈,打算放在駛往羅湖站的列車上。

2 月 2 日凌晨,張自行回到吳在黃大仙的住所;吳在凌晨兩時許回家,她不知吳去過哪裡。

案發期間,張與吳在新蒲崗一間食店用膳,從連登和 Telegram 得知羅湖站確實發生了爆炸。

張:「五飛」提議將軍澳放炸彈

張琸淇續在錄影會面供稱,約於 2020 年 2 月 29 日或 3 月 1 日,「五飛」提議在 3 月 8 日下午,於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外放炸彈,紀念在該處墮樓的周梓樂。她被加到一名為「烘焙同好會 0.3」的群組,商討策劃此爆炸案。

同一個周末,張琸淇、吳子樂、「五飛」、「西瓜」、「叉雞飯」(被指楊怡斯)、「山雞」相約在西環碼頭見面,討論策劃將軍澳爆炸案。

張指出各被告在爆炸案的角色

其後在 3 月 6 日晚上,各人與「Missy」又在深水埗美荷樓旁邊的一個公園,再開會討論 3 月 8 日的部署,其中「叉雞飯」會負責買易容物品,供需要到現場的人使用,「西瓜」和「山雞」負責安排「偽裝車」,裝上假車牌送炸彈到將軍澳。

「五飛」則會在油塘上山步行至將軍澳,接應運送炸彈的「西瓜」;「叉雞飯」會負責把風,吳子樂負責提供意見,構思整個流程,「Missy」則負責管理財務及化學成分的比例。

至於張琸淇本人擔當甚麼角色,她表示「我就係負責坐喺度聽」。

張指男友秤灰色粉末
將硫磺放入行李箱

張續稱,3 月 7 日被捕前,她與吳子樂晚上到達宏創方,並數次出入 503 室與 1008 室。張解釋,當晚「山雞」致電吳,稱需要一個電子磅,兩人於是到 1008 室取走電子磅到 503 室,吳秤了一些「灰灰地」的粉末,完成後將電子磅放回 1008 室。

張又指,503 室內有「五飛」購買的硫磺、一個煎鍋內有啡色物體、一個白色膠袋裝有假髮等物。她亦目睹吳將硫磺放入一個行李箱,箱內另有數包灰色粉末,單位門口放有另一個行李箱。

審訊下周一續,將繼續播放張琸淇的錄影會面片段。

HCCC18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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