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歲功課輔導班義務導師被指於 2022 年 8 月,在香港社會組織協會的深水埗分會,非禮 11 歲男童,被告不認罪受審,區院暫委法官鄭明斌周二(26 日)裁定他一項非禮罪成、另兩項非禮罪脫。被告須還押至 4 月 5 日判刑。
法官指,雖然證供所示被告極為熱心盡責,對事主關懷有加,但他作供時表現迴避,解釋牽強,例如稱他的手可能凌空處於事主大腿上方、手指在空氣中郁動,認為說法「有悖常情、極其怪異」,認為被告只為開脫罪責「編作解釋」。
官又指,由於警方未有澄清造成不公,決定剔除被告口頭回應及錄影會面;而因 CCTV 片段角度問題,無法肯定被告確實犯案,裁定其中兩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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