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一(20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19 天審訊。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原續接受盤問。
法官張慧玲甫開庭指,有陪審員因病獲批 3 日病假,故未能開庭續審,現階段暫將案件押後,著控辯各方商討後續處理。官另著陪審員可各自整理證供,但需留待 9 名陪審員一同在場時才可商討。
黃振強錄影會面稱「氹住」同謀者以獲資金
7 名被告的法律代表均已完成盤問黃振強,控方上周五(17 日)播放黃於 2019 年 12 月 8 日、即被捕當日的錄影警誡會面。
黃在會面中稱毋須律師陪同,並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又提到知悉同謀者吳智鴻有過百萬資金,所以投其所好訛稱想用槍、「氹住、呃住佢先」,以獲取資金,強調計劃一直由吳主導,自己不涉製作炸彈等。
各辯方在播畢會面後,可再盤問黃。有辯方引述投訴警察課報告,指黃投訴遭警武力對待和威嚇時,有警員向他稱「你信唔信 8.31 有死人 … 掟埋你 … 可以送你返大陸」。黃聞言輕聲啜泣,同意曾遭武力對待,並指其中一名涉事警員,有份為他錄取錄影會面。
HCCC164/2022、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