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首案 | 吳智鴻囚23年10月 反修例刑期最重 官指比葉繼歡案嚴重採更高量刑起點

反恐首案 | 吳智鴻囚23年10月 反修例刑期最重 官指比葉繼歡案嚴重採更高量刑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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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資料,於 80、90 年代涉多宗持械搶劫案、被稱「賊王」的葉繼歡,曾先後於 1985 年及 1997 年受審,其中一次涉持械搶劫,另一次涉持有槍械及爆炸品,並曾經逃獄。

葉繼歡在兩案中分別被判囚 18 年(上訴後減至 16 年)及 30 年,至 2017 年因肺癌在獄中逝世,終年 55 歲。

翻查判案書及昔日報道,涉 80、90 年代多宗搶劫案的葉繼歡,曾於 80 年代被控在彌敦道及中環持械搶劫金舖,兩次搶劫中均曾開槍,並於其後被警方追捕時,嘗試開槍但不成功。當時葉繼歡被控管有槍械以搶劫等罪。葉繼歡不認罪,經陪審團審訊後定罪,原審被判囚 18 年,上訴後減至 16 年。

葉繼歡服刑 4 年多後,在 1989 年獲送院時越押,挾持客貨車司機後逃走。

直至 1996 年,葉繼歡在西區被警方截獲,被指企圖逃跑期間與警方交火,以及當時管有 2 公斤 TNT 炸藥。事後他被控管有槍械及爆炸品等罪,其中管有爆炸品被判囚 18 年;連同其他槍械罪及 1989 年越獄所涉罪行,共判囚 30 年,連同之前未服完刑期,總共再囚 41 年 3 個月。

葉至 2017 年在獄中病逝。

翻查報道,葉繼歡當年亦被指疑與 1991 年及 1993 年,分別於觀塘及彌敦道發生的金舖持械搶劫案有關,期間與警方駁火,其中在 1993 年彌敦道搶劫案中,一名途人中流彈身亡,警方事後懸紅 100 萬港元通緝葉繼歡。惟葉未曾因上述兩次事件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