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三(10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50 天審訊。被告李家田第三日作供,李在主問下稱,當時遭警方威逼利誘才提供 iPhone 及 iPad 密碼,錄取錄影會面時亦感到「好慌張、好驚慌」 ,擔心若供詞「唔啱聽⋯會受到屋企入面嘅對待」,而且會令母親受不當對待。
李隨後接受其他辯方代表提問,針對「西貢行山試槍」一事,李指為滿足認罪被告黃振強的要求而出席 「行山」,在現場曾被要求「行遠啲」 ,期間沒聽見槍聲及爆炸聲;另確認「屠龍」中沒有人提出用槍,亦沒有人同意於示威時用槍,他對黃振強打算私自取槍一事不知情。
李家田:警威逼利誘下提供 iPhone 及 iPad 密碼
李家田在辯方林芷瑩主問下,繼續交代錄影會面詳情,當中他被警員問及「屠龍」位於荃灣的倉庫內有甚麼物品,李回答有伸縮棍及避彈衣。李庭上解釋,當時看到新聞拍攝到相關物品,才如此回答。
針對警方在李寓所搜獲的物品,李指當中的 iPhone 及 iPad 由他持有,他是在警方威逼利誘下才「順佢意」提供密碼。至於「西貢行山試槍」 一事,李指警方在錄口供前著他記住一個「乸乸地嘅人,嗰個人叫賴振邦」,所以才在證供中提及「乸乸地嘅人」。錄影會面又提及,吳智鴻曾把槍交予李保管,李把槍放在斜孭袋中出門,李於庭上確認內容屬捏造。
李:錄影會面時「好慌張」
憂母親受不當對待
李形容,錄取錄影會面時「好慌張、好驚慌」,擔心若供詞「唔啱聽、滿足唔到警察,會受到屋企入面嘅對待」,而且亦擔心母親會受不當對待,因此希望滿足警察後,獲警方所承諾的保釋,但他最終並無獲警方保釋。
根據早前證供,李指稱在家中被捕時,曾遭警員以「水刑」等方式施襲。
李續在提問下確認,他在第二次被帶上庭時曾投訴警方。辯方呈上相關文件,警方向李發信,指會停止調查其投訴,因法庭正處理李的案件,或影響司法公正,將待李的案件審結後再處理。辯方完成主問,由其他辯方代表提問。
李:曾聽聞「逃龍小隊」名稱
李早前供稱,於 2019 年 8 月 5 日到荃灣,了解疑黑社會斬傷示威者事件時,認識同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以及已認罪、轉任控方證人的黃振強。張俊富的辯方代表李國輔問,李加入 TG 群組「荃灣示威群組」,該群組及後曾改為「逃龍小隊」?李家田確認曾聽聞此名稱,但不清楚改名原因。李另確認,當他在「滅龍」群組中表達「黑警死全家」等內容時,張俊富並無參與群組討論。
李:為滿足黃振強要求出席「行山」
李家田另在被告張銘裕的大律師姚本成提問下確認,他認識張銘裕後,並沒有對方私人電話,亦不清楚其學業及工作,未曾與對方單獨會面。針對 2019 年 11 月的「行山」事件,李早前供稱,當天應黃振強要求出席活動,但沒試槍及炸彈。姚本成提及,當天李與張銘裕及另外 4 人,一行 6 人會合後上山。李確認當日除張銘裕外,並不認識其他人,而他們都有遮掩面容,但沒攜帶示威裝備。
李在姚本成提問下稱,是為了滿足黃振強的要求而赴約,他亦沒問及活動目的,擔心因而失去黃的資助。姚質疑,「半夜三更」到西貢,黃振強最終沒出席,又「臨急臨忙」安排張銘裕出席,會否感奇怪?李指,過往亦試過半夜行山,故不感奇怪,當時亦沒向張銘裕過問。
李:「行山」時被要求「行遠啲」
沒聽聞槍聲及爆炸聲
李早前形容,當時眾人「行山」至中段停下,張著他「行遠啲」。李遂行遠,隔一段時間後,張著李返回,並繼續「行山」。至另一位置時,張再著李行遠,李則沿山路慢行休息。及後張著李返回隊列,一行人遂沿山路離開。
姚問,當時張有否解釋為何要李「行遠啲」?李指沒有,他亦沒過問。姚追問,李有否聽到 5 次槍聲及爆炸聲?李均表示沒有。姚質疑,當時李已得悉黃振強提出的任務,即觀察是否有試槍及試炸彈。李否認,並指事後沒有向黃匯報「行山」情況。
李:曾向黃索取不多於 5,000 元
姚續關注李家田與黃振強之間的關係,李確認,二人於 2019 年 8 月的示威中認識,當時李沒有工作,9 月開始問黃借錢,首次借錢借了約 1,000 元,當時黃表示毋須還款,李供稱並不知道黃的資金來源。及至同年 12 月 8 日黃被捕時,總共向黃索取了不多於 5,000 元。姚質疑,「因為咁樣你就住佢,唔想得罪佢?」李確認。姚追問,為何當時不工作?李解釋,因為想全職投入拍攝社運。李家田隨後又指,知道黃有「所謂金主」,亦從 TG 的「育龍」頻道中知悉,黃曾呼籲人捐款至泰國戶口。
至於黃振強的角色,李家田早前指黃並非「屠龍」隊長,李今再解釋,「從來冇人嗌佢隊長、從來冇聽人承認佢係隊長」,亦沒有人授權他代表「屠龍」面對傳媒,他亦沒有授權黃以「屠龍」名義眾籌、與吳智鴻團隊交涉。姚再問,黃振強有否告知他們,黃認識有人可安排槍械及炸彈對付警方,李表示沒有。
李確認沒有人提出及同意用槍
姚另引述黃振強與同謀者吳智鴻的私訊對話,黃曾問吳取「眼鏡(手槍)」。李確認當時「屠龍」沒有人提出用槍,亦沒有人同意於示威時用槍。他沒有收到風聲,黃打算私自取槍;不知道黃與吳智鴻協議使用槍及炸彈,亦對 12 月 8 日後要「走佬」一事並不知情。
姚又引述群組訊息,當時有人討論要「引班狗嚟就掂,走得」。姚問,與「屠龍」小隊平時的破壞行動一樣?李確認,並強調自己不會參與其中。李另確認,每次遊行時,均會有「安全屋」方便集合,並不等於一定會使用槍及炸彈,
HCCC164/2022、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