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其中 16 人不認罪周一(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庭上透露,4 名認罪被告,包括林景楠、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將以控方證人身分先作供,預料控方下午開始開案陳詞。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不認罪被告當中,有 6 人正還押,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 案件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16 名被告分別屬於新界東、港島等 4 個地區,以及醫療衞生和超區 2 個功能界別,而吳政亨並非參選人。控方指控眾被告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另外 31 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後判刑。 本案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若罪成將按三級罰則,「首要分子」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相關報道:47人案・開審前整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 16人不認罪受審
15:59 休庭
控方稱留意到時間,差不多要休庭。法官陳慶偉散庭提醒旁聽人士,要有序離開,另不要騷擾控方或辯方團隊,否則會被視為藐視法庭。
15:55 戴耀廷撰文講解「真攬炒十步」
案情指,2020 年 4 月,戴在各報章上進一步推動「攬炒」議程,包括在《蘋果日報》發表兩篇文章,分別是「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和「攬炒的時代意義」,解釋(i)如何通過初選實現攬炒,令政府停擺; (ii) 實施「攬炒」的時間;(iii) 如何將「攬炒」成為顛覆的大戰略(grand strategy)。
戴並預料,若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決定解散新成立的立法會,會同時宣布「一國兩制」的終結。他又提到,單靠街頭運動不足以迫使當權者讓步,且很多香港市民已改變心態「準備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
15:48 戴、區見記者 稱立會奪控制權能抗衡中國政府
控方指,戴耀廷、區諾軒等人,於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開記者會,解釋初選計劃和策略,包括指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議席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足夠影響力,與中國共產黨及政府抗衡。
戴提及,希望在新界東,新界西各爭取 6 席,九龍西、香港島則爭取 4 席,九龍東爭取 3 席,以達至「6 6 4 4 3 」的目標。戴又稱,「今日我諗我哋咁多位嚟到呢,其實都係抱住同一個目的,雖然可能我來自民主派光譜唔同嘅部分。但係大家都會有一個共同理念,就係希望立會過半,攞到呢一個有大殺傷力嘛憲制武器。」
控方指,戴在會上進一步解釋,當選的立法會議員,可以否決財政預算案,以迫使政府接受他們的要求,包括釋放被捕抗爭者及撤控、追究警隊濫用武力、落實雙普選等。
另一方面,區諾軒鼓勵不同界別的市民登記成為選民,以爭取勝出功能組別,以增加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的機會。
15:35 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
控方指,另一被告吳政亨,為確保初選所有參選人均按照初選方案行事,於 2020 年 3 月 19 日發起名為「三投三不投」的運動,呼籲香港選民,在 2020 年立法會選舉,不要投票給「不支持初選、不參加初選、不服從初選結果」的參選人。此運動聲明,在《蘋果日報》廣告及吳的社交媒體均有廣泛傳播。
15:30 戴耀廷 2019.12 首提立會奪控制權想法
控方指,戴耀廷 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蘋果日報》發表一篇題為「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的文章,首次提及在立法會中取得多數控制權的想法。他在文中解釋,如果取得多數控制權,就能以解散立法會為代價,迫使政府同意他們的要求。
2020 年 1 月 30 日,戴在 Facebook 及《蘋果日報》再發表文章,呼籲民主派盡快就初選達成共識,並重申在立法會奪過半議席的重要性。控方指,戴耀廷與區諾軒其後亦繼續透過不同平台,包括 Facebook、《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等,進一步講解初選的理念與計劃。
而兩人在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曾舉行多場協調會議,與所有參選人(包括 42 名被告)討論初選的框架,協議重點包括:(i) 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以實現「35+」的共同目標; (ii) 在各自地方選區的目標議席數目; (iii) 承諾及協議受初選結果約束。
15:20 27 被告初選勝出 9 人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
控方指,最終有超過 600,000 人在初選投票,共有 74 名初選參選人,其中 31 人當選,包括 27 名被告: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
2020 年 7 月 14 日,中聯辦公開譴責初選違反《國安法》,所有勝出初選的參選人,在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9 日,按計劃協議呈交立法會選舉的提名表格。9 人其後被當局取消資格,包括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黃之鋒、郭家麒、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及岑敖暉。
至於在初選落敗的 43 名參選人,有 15 人為本案被告,包括楊雪盈、彭卓棋、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其中 6 人因應有人被取消資格,以「Plan B」身分頂上。 另外 9 人亦按照承諾未有參選。
到 2020 年 7 月 31 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宣布延期舉行立法會選舉。
15:15 控方:《國安法》生效後 被告繼續初選計劃
《國安法》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頒布,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於 2020 年 7 月 9 日發聲明,指初選為串謀行為。控方指,眾被告繼續於 2020 年 7 月 11 日至 12 日舉行初選。而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組織了 6 個選舉論壇,除了尹兆堅及余慧明,其他被告均有參加。選舉論壇在網上播出,約有 398,000 觀看次數。
15:10 33 被告簽署「墨落無悔」聲明
控方指,有 33 名被告另簽署「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的聯合聲明,包括袁嘉蔚、梁晃維、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馮達浚、劉偉聰、劉澤鋒、黃之鋒、李嘉達、譚得志、施德來、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吳敏兒、何桂藍、劉頴匡、陳志全、鄒家成、呂智恆、柯耀林、岑敖暉、王百羽、余慧明。其中 5 人,包括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李予信,以公民黨的名義簽署;譚凱邦、范國威則以新民主同盟的名義簽署。簽署者承諾將遵守計劃,並在他們的 Facebook 發布網上聲明。
另外,吳政亨曾發起名為「三投三不投」的運動,呼籲選民只投票給參加初選,及承諾遵守初選結果的參選人。
控方讀出案情時,鄭達鴻手持紅筆抄筆記;何啟明等數名被告則一度閉目養神。
15:05 控方:首 5 被告為初選組織者
控方指,初選計劃的核心,是要在立法會取得多數控制權。而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是初選的組織者,負責制定初選框架,與各參選人商討細節。控方形容,5 人在初選有不可或缺的參與度(indispensable involvement ),例如監察、安排和管理財務、後勤、宣傳等。
民主動力(PfD)及香港民意研究所(PORI)等組織,則被委託執行初選的物流及其他安排。而本案 4 名被告,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和尹兆堅,在民主動力均擔任主要職位。
控方指,案中 42 名被告為初選參選人,他們公開承諾會盡力實踐初選計劃的目標,並受初選結果約束,包括同意若有參選人被當局取消資格,會由其他初選參選人以「plan B」身分參選。
15:00 控方主要依賴「共犯證人」、初選文件及片段
控方指,他們主要依賴的證據,包括共犯證人(the accomplice witnesses)、初選相關文章、宣傳材料、從被告檢取的文件,以及與初選有關的記者會、採訪、集會、選舉論壇等影片。
控方稱以上證據顯示,戴耀廷身為香港大學前法律系副教授,於 2019 年 12 月左右發起初選計劃(the scheme)。戴耀廷及區諾軒其後在社交媒體發表大量文章,以說服他人支持初選計劃。而戴於翌年 4 月提出「攬炒十步曲」,包括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
14:50 被指 2020.7.1 至 2021.1.7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16 名不認罪的被告,被指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在香港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控方指,本案的串謀計劃,就是被告同意透過非法手段,嚴重干擾、擾亂或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透過無差別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迫使特區政府解散立法會,最終導致行政長官辭職。而謀劃的目的,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14:40 控方開始讀開案陳詞
控方指,本案牽涉一群政治人物,涉夥同他人串謀策劃、組織、參與,以非法手段嚴重擾亂、破壞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體系功能,並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本案涉及 47 名被告,案發時戴耀廷為法律系教授、區諾軒為前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毛孟靜、黃碧雲、譚文豪、胡志偉、朱凱廸、郭家麒、楊岳橋及陳志全,均為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林卓廷為立法會議員兼區議員,梁國雄則為前立法會議員。
另外 21 人,包括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彭卓棋、岑子杰、何啟明、劉偉聰、李嘉達、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譚凱邦、范國威、柯耀林、岑敖暉、王百羽、李予信為區議員。
餘下 13 人,包括吳政亨、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得志、黃子悅、吳敏兒、何桂藍、劉頴匡、鄒家成、呂智恆、林景楠及余慧明則為政治人物、工會領袖或商人等。
14:38 開庭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開始讀出今年 2 月修訂版的控方開案陳詞。
12:49 休庭午膳
12:40 控方料下午開始開案陳詞
代表林卓廷及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透露,控方上月才向辯方新呈交 1.3 萬頁文件,及於上周三再提供 1200 個只得標題的「未被採用材料」(unused materials),希望有更多時間索取指示,下周才傳召證人。另控方指,開案陳詞需要 2 至 3 日。法官陳慶偉最終下令,午飯後開始控方的開案陳詞。
12:36 控方確認將傳召 4 被告作供
控方庭上透露,4 名認罪被告,包括林景楠、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將以控方證人身分先作供。
12:24 開庭
11:22 休庭 45 分鐘
退庭前,岑敖暉不斷舉手示意,但不獲理會。至保安高叫「court」眾人站立時,鄒家成亦對法官揮手、指向岑。法官陳慶偉見狀指「speak to your counsel(跟你大狀溝通)」繼續退庭。
10:50 法官准被告審訊期間用電腦摘錄筆記
代表吳政亨的大律師石書銘稱,由於吳的手部受傷,懲教署將安排他定期接受物理治療,若然他未能出席之後的審訊,將會通知法庭書記。
法官陳慶偉問及,為何懲教署不能安排吳於周末接受治療?石稱,物理治療的診所不會在周末開放,但會再進一步與署方溝通。法官陳慶偉則指,不會因為一名被告需要接受治療,便押後審訊。
另外,有被告申請在審訊期間使用電腦摘錄筆記,獲法官陳慶偉批准,但被告不能用電腦與外界或其他被告溝通,且電腦不能帶返懲教院所,各被告可自行決定使用紙筆或電腦摘錄筆記。
10:19 被告正式答辯
開庭,16 名被告連同早前由擬不認罪、改為認罪的伍健偉、林景楠正式答辯。書記先後讀出中英文控罪,讀至英文控罪詳情「威脅使用武力」時,何桂藍打斷指「等等先」,再回頭看其他被告。書記繼續讀出控罪。
被告其後逐一答辯:
鄭達鴻:「Not Guilty,不認罪」
楊雪盈:「不認罪」
彭卓棋:「我不認罪」
何啟明:「我不認罪」
劉偉聰:「my lord, not guilty」(法官閣下,不認罪)
黃碧雲:「我不認罪」
施德來:「不認罪」
伍健偉:「法官閣下,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我認罪,我承認控罪」
何桂藍:「我有個問題,DOJ 最鍾意做 Deadline fighter(死線戰士),新 opening del 左 threat of force(控方開案陳詞刪減了威脅使用武力),咁我想問我認緊邊條,仲告唔告威脅使用武力嗰條…」
陳志全:「不認罪」
鄒家成:「不,認,罪」
林卓廷:「法官閣下我不認罪」
梁國雄:「對抗暴政無罪,無罪可認」
法官陳慶偉打斷,要求被告尊重答辯程序,「This is a very solemn occasion, I pay every respect, I ask the same respect from you.」(這是一個非常莊嚴的場合,我非常尊重,我期望你們一樣會尊重。)另外 5 被告其後繼續答辯。
林景楠:「我認罪」
柯耀林:「不認罪」
李予信:「我唔認罪」
余慧明:「我不認罪」
吳政亨: 「Before I answer that, D33 wants to speak.」 (我答辯之前,第33被告何桂藍欲發言。)
何桂藍:「你 charge(控罪)都唔清楚,點 plea (答辯)呀大哥… 我哋都好尊重法庭,唔使嘥時間,我不認罪嘅。」
吳政亨:「I plead not guilty, my lord」(我不認罪,法官閣下)
09:45 被告陸續進入被告欄
正庭內,被告在早上約 9 時 45 分陸續進入被告欄,獲保釋被告先就座,再到還押被告分批入庭。其中吳政亨入庭時,見右手紮起三角繃帶。據其友人託管的 Facebook 專頁所指,他早前在收押所意外受傷。另外,黃之鋒、岑敖暉、毛孟靜、吳敏兒、袁嘉蔚、馮達浚等 6 名還押被告,今日亦有到庭旁聽。
09:36 社民連法院外示威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成員曾健成舉起橫額在法院外示威,警方拉起橙帶,發出警告。期間有示威人士懷疑因使用「大聲公」時拉下口罩,被警員以違反口罩令為由帶走。
陳寶瑩、曾健成其後被警方要求入示威區。陳稱,難以理解 47 人案審訊為何需 90 日,又指本案是審訊香港人,重申初選無罪。曾健成則懷疑,有排隊黨一早到場排隊,令其他有心人士無法旁聽。兩人其後高呼「民意代表,代表民意,何罪之有」、「要求立即釋放政治犯」等口號。
09:15 被告陸續到庭
正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及李予信,早上 9 時許續續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同案認罪被告林景楠及呂智恆都有到庭旁聽。
09:00 多國領事到庭旁聽
多國領事館都有派代表,早上約九時前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排隊輪候,包括英國、歐盟等。
07:00 逾百人門外排隊
案件排期早上 10 時聆訊,法庭連同延伸庭直播設 406 個公眾席。早上約 7 時已有逾百人排隊等候,龍尾至西九龍調解中心。排頭位的 21 歲男學生 Robin 來自法國,是香港大學的交換生,他稱周日(5 日)傍晚 6 時已開始排隊,自己修讀新聞系,得知 47 人案是最多人被控的《國安法》案件,故特意來旁聽。
另外有至少數十人攜多袋物資排隊。記者問一女士旁聽哪宗案件,她稱「嗰單咩呀咩⋯嗰十幾個,話佢乜嘢呀咩」,稱想知審訊結果。
法院外亦有約百警力戒備,部分守在法院外及排隊隊伍附近。有警員攜同警犬及電筒,在法院內外花槽搜索。
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