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 2014 年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惟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最終撤控。事主與母親入稟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循民事索償,獲裁勝訴,區院裁定被告公司「康橋護理服務」須賠償 35.8 萬元。
去年 12 月,事主及其母親再入稟高院,呈請將「康橋護理服務」清盤。高院周三(26 日)就清盤呈請聆訊。「康橋」一方沒代表應訊;事主一方則由法援委派律師代表,指「康橋」沒遞交反對文件,聆案官葉樹培遂頒令「康橋」清盤。聆訊不足 5 分鐘完結。
在同一場民事索償中,張健華被裁定須賠償逾 83 萬元;去年 12 月,他被事主及其母親申請破產,案件將在今年 3 月 4 日聆訊。
公司於索償案敗訴 須賠逾 35 萬元
根據入稟狀,清盤呈請人的名字,與張健華性侵索償案的事主及代為入稟的母親同名;被呈請方則為「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
性侵案事主與母親在 2018 年入稟,循民事向張健華、「康橋」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索償。區院法官黃若鋒在 2024 年 3 月頒下判詞,指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而次被告「康橋護理服務」則未有履行應有的照顧責任,判事主一方勝訴,張須賠償 83.6 萬元,「康橋護理服務」則要賠償 35.8 萬元。
2025 年 1 月,張健華就裁決提出上訴,質疑法官對他指控嚴重,卻「引用唔到任何一個動作,或者對方個講法」,重申閉路電視片段中,自己「一個性侵動作都無,一個清潔嘅動作又無」,並指「呢個指控對我實在太嚴重喇,同埋處罰太高,承受唔起,所以一定要上訴落去。」
至於「智友集團」,在審訊時與事主方達成和解,惟事隔逾一年尚未支付賠償。事主一方早前早前申請禁制令,禁止公司出售物業及轉走得益。 法官在雙方同意下,批准延續禁制令。

張曾被刑事檢控 最終撤控
翻查報道,張健華於 2014 年被控一項「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指他於同年 8 月 10 日,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 21 歲女子 X 非法性交。X 在錄影會面中提到,張用陰莖插入其私處。警方另在辦公室內的垃圾桶,找到 6 張紙巾,當中的精液染有張及事主 DNA。
2016 年 5 月 17 日,事主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不適宜出庭作供,控方終撤控。張健華其後就上述事件,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永久「踢出」社工註冊紀錄冊。
HCCW71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