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院上月初將一宗串謀誘騙借高利貸案件的判詞,交予律政司跟進。案中事主遭顧問公司欺詐,聲稱他只要向銀行「預先批核借貸人」借貸,就可下調其銀行貸款息口,但他到律師樓簽約借貸後,銀行貸款紀錄沒改善,對方更失聯。
事主引述警方稱雖然涉「三角短傳」式欺詐,惟合約具法律效力,沒能介入。男子向港大當值律師服務計劃求助,查出涉欺詐人士,再民事起訴對方。官分析後指懷疑一名律師涉案,又指實際利率高逾 88%「太過份」,下令財仔償還逾 26 萬元利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區院上月初將一宗串謀誘騙借高利貸案件的判詞,交予律政司跟進。案中事主遭顧問公司欺詐,聲稱他只要向銀行「預先批核借貸人」借貸,就可下調其銀行貸款息口,但他到律師樓簽約借貸後,銀行貸款紀錄沒改善,對方更失聯。
事主引述警方稱雖然涉「三角短傳」式欺詐,惟合約具法律效力,沒能介入。男子向港大當值律師服務計劃求助,查出涉欺詐人士,再民事起訴對方。官分析後指懷疑一名律師涉案,又指實際利率高逾 88%「太過份」,下令財仔償還逾 26 萬元利息。
時任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 2018 年處理行人涉亂過馬路的傳票案,經 91 天審訊裁定被告無罪,但指兩名辯方律師虛耗法庭時間,下令兩人須付約 62 萬元訟費。兩辯方律師梁耀祥、侯振輝民事起訴何麗明和檢控人員等 4 人聯合拖延審訊,要求賠償共約 2,140 萬元。
案件周五(10 日)在高院處理傳票聆訊,控方外聘大狀關文渭及律政司一方分別提出剔除訴訟,指原告的申請涉濫用程序。原告反對將剔除訴訟一併處理,指恐令法庭混淆。司法常務官表示不解,又指合併可節省時間和資源,決定押後一併審理。
時任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 2018 年處理行人涉亂過馬路的傳票案,經 91 天審訊裁定被告無罪,但指兩名辯方律師虛耗法庭時間,下令兩人須付約 62 萬元訟費。兩辯方律師梁耀祥、侯振輝民事起訴何麗明和檢控人員等 4 人聯合拖延審訊,要求賠償共約 2,140 萬元。
案件周五(12 日)在高院處理傳票聆訊,律政司一方提出剔除訴訟,指申請涉濫用程序,因有關指控已在法庭處理過;司法常務官下令兩原告呈交回覆。亂過馬路案的控方外聘大狀關文渭亦申請剔除訴訟,排期 7 月 10 日處理。
巿建局 2022 年公布九龍城衙前圍道/賈炳達道重建計劃,地政總署去年刊憲收回土地。律政司司長周三(18 日)再入稟區院,向 3 名佔用人提出民事訴訟。目前因重建計劃被民事控告的人數累計共 20 人。
入稟狀指,政府已多次要求遷出,惟被告繼續佔用涉案單位,剝奪政府的使用權,要求收回處所,另追討交吉前以巿值計算的收益。3 宗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巿建局 2022 年公布九龍城衙前圍道/賈炳達道重建計劃,地政總署去年刊憲收回土地。律政司司長上周五(13 日)再入稟區院,向一名佔用人提出民事訴訟,令被民事控告的人數增至 17 人。
入稟狀指,政府已多次要求遷出,惟被告繼續佔用衙前圍道金滿樓的兩間辦公室,剝奪政府的使用權,要求收回處所,另追討交吉前以巿值計算的收益。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政府周三(4 日)入稟區院,就九龍城衙前圍道/賈炳達道重建,向 16 名佔用人索償,要求交吉單位及鋪位。《法庭線》記者到現場視察,發現被指佔用的南角道鋪位為「泰仔美食」的倉庫。
「泰仔美食」店主王先生指,現時仍未收到市建局的訴訟信件,他會待餐廳搬遷、將舊有餐廳「交吉」後歸還鋪位。記者問會否擔心被追收訟費等,他笑言「我就唔識嘅⋯冇計啦,政府要收一定畀返佢⋯唉呀,唔識講喇」。
記者亦到訪 9 個被追收的南角道舊樓單位,未有居民應門。而另外 6 個位於衙前塱道的單位,大部分單位所在的唐樓均有上鎖。
巿建局在 2022 年公布九龍城衙前圍道/賈炳達道重建計劃,地政總署去年根據《收回土地修例》刊憲,收回重建範圍的土地。律政司司長周三(4 日)入稟區院,向重建範圍內 16 名佔用人提出民事訴訟(見內文圖)。
入稟狀指,政府已多次要求遷出,惟被告繼續佔用單位或房間,剝奪政府的使用權,要求收回處所,另追討由去年 10 月至交吉前以巿值計算的收益。15 宗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兩名示威者被指毆打警員,早前承認暴動罪被判監。事件中受傷警員郭兆恒循民事向兩人索償,法官羅麗萍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判郭兆恒可獲 49.5 萬元賠償,兩人另須付利息及訟費。
判詞提到,郭事後患中度創傷後壓力症,子女亦受欺凌,郭亦曾出現長期失眠及自殺傾向,醫生建議他避免穿著警服工作,亦不適宜配槍,日後仍需接受精神科治療。判詞另指,示威者故意公然襲擊及羞辱郭,令他受傷及遭受嚴重侮辱,警可獲「加重損害賠償」。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兩名居民的案件周四(9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
「平屋」認為其中一名九旬居民缺乏合理抗辯,申請「簡易判決」,該居民由兒子代表應訊,法官因其行動不便,下令案件以書面方式處理。
另一名與「平屋」達成和解的居民則兩度缺席聆訊,未能正式終止訴訟。官押後至本月底、第二合併收樓案開審當天處理,又指若該居民仍不出庭,其案件將如常開審。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中,警方拘捕多人,亦有多名警員執勤時受傷。律政司周二(8 日)分 3 案入稟區域法院,就被咬斷指警長、受傷高級警司及 2 名受傷警員的僱員賠償及相關訟費等,分別向杜啟華等 4 名示威者索償。其中兩案的索償額共逾 200 萬元。
翻查資料,杜啟華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成,被判囚 5 年半;另 3 名示威者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3 年 4 個月至 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