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於 2023 年起訴 23 人,指他們於 2018 年至 2023 年期間串謀行賄,涉款逾 650 萬元,以獲取 10 個住宅及商用樓宇的大型維修工程及其他工程合約,而合約總值逾 5 億元,案件周四(16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控方稱,本案牽涉 23 名被告,指考慮審訊長度、有大量共通控方證人等,提議將本案分為 3 案處理,但指有 9 名被告反對控方的提議,故希望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2 日聆訊 ,以處理案件分拆與否的議題。
法官高勁修批准申請,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另批准一名被告以現金及人事擔保 25 萬元離境 3 天,並向該被告稱「你自己好自為之,如果你一走佬嘅話,後果自負」。
官:辯方對拆案方式有不同意見
法官向各名被告的法律代表查詢後,指辯方均同意分拆案件,但對分拆方式有不同意見,著辯方於 3 月 4 日或之前呈交陳詞,控方則於 4 月 7 日或之前回應,並於 5 月 2 日進行聆訊,處理案件分拆與否的議題。
官另指,主審法官屆時未必可即場作出決定,故另定於 6 月 4 日提訊。官又指,屆時若有被告對於分拆議題沒有意見,可毋須出席 5 月的聆訊,但其法律代表需要事先去信通知法庭。
另第七被告吳德奇一方申請 2 月其中 3 天離境回內地。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他以 20 萬現金保釋、其女兒人事擔保 5 萬元離境。官指,一旦吳潛逃,對他及家人作出最大影響,亦會面對更嚴重的法律問題,著吳「你自己好自為之,如果你一走佬嘅話,後果自負」。
控罪指涉 10 個維修工程 包括愉景灣
23 名被告被控 9 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 2 項「串謀詐騙」罪(法律 101 文章)。當中 12 人為中間人、1 人為工程顧問、5 人為工程承辦商、3 人為業主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2 人為物管公司職員。
控罪共涉及 10 個維修工程合約,包括觀塘興達大廈、北角健威花園、葵涌華景山莊 1A 座、荃錦中心、大埔新興花園、愉景灣第 1 期碧濤及第 5 期頤峰的大型維修工程;以及鰂魚涌 Mount Parker Residences 的小型工程、尖沙咀運通商業中心的升降機優化工程,以及元朗合益商業中心的冷氣系統改善工程。
23 名被告為:莊聰圖(59 歲,董事)、林雪邊(52 歲,商人)、杜漢森(46 歲,商人)、張建華(54 歲,的士司機及救生員)、粘清波(49 歲,裝修工人)、曹紹偉(71 歲,商人)、吳德奇(58 歲,冷氣技工)、陳俊傑(47 歲,工程師) 、麥永泰(43 歲,工程師)、譚紹富(53 歲,董事)、鍾國祥(56 歲,工程師)、陳茂盛(73 歲,工程公司東主)、陳學欽(42 歲,董事)、張寶儀(38 歲,文員)、楊永燊(54 歲,董事)、王劭強(60 歲,商人)、林慕媛(64 歲,文員)、潘志明(55 歲,物業主任)、陳元正(65 歲,顧問公司東主)、吳梓楊(46 歲,董事)、楊效燐(38 歲,商人)、楊志峰(55 歲,總經理)、楊永昌(55 歲,商人)。
詳細控罪見下表:
DCCC12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