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退休警司騙近 600 萬房貸罪成申上訴 官指理據技術性但可爭辯 轉交 3 名法官處理

退休警司騙近 600 萬房貸罪成申上訴 官指理據技術性但可爭辯 轉交 3 名法官處理
55 歲退休警司龍少泉於 2016 年,訛稱單位供父母居住,借取政府房屋福利貸款約 200 萬元,及銀行按揭貸款 390 萬,購入愉景灣一單位後將其租出,於 2021 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判囚 1 年半。庭上透露,他將於本年 11 月尾刑滿出獄。

龍周四(25 日)向高院上訴庭申請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方指,涉案單位於成交日,原租客的租約同時屆滿,新租約又未生效,單位符合「交吉」狀態,因此龍在貸款申請表,並無作出虛假陳述。律政司則強調,龍少泉於成交日前 3 天,已與原租客簽訂新租約,因此單位成交時並非「交吉」狀態。

法官彭偉昌質疑「政府畀僱員嘅房屋津貼,有邊一樣係唔使入住? 邊一樣可以畀你投資?」但他認為,有關「交吉」的上訴理據具爭議性,稱雖然不會即時批出許可,但下令將是次許可申請,轉交 3 名上訴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處理。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