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歲內地男子涉於今年 9 月持雙程證來港後,在鰂魚涌透過網約車平台「高德」接客,有乘客發現司機操普通話,廣東話不流利,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期間發生爭執,被告之後棄車逃去。
涉案司機 10 月再入境香港時被捕,遭起訴「駕駛汽車以作取酬載客用途」、「違反逗留條件」等共 3 罪。他周五( 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 3 個月、停牌 12 個月。
被告遭揭發後棄車而逃
案情指,2025 年 9 月 23 日早上近 10 時,乘客黃先生從「高德」應用程式叫車,上車後發現被告操普通話,不諳流利廣東話,便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其後兩人爭執。15 分鐘後,被告在鰂魚涌海山樓外停車及棄車逃走,黃報警處理,車輛隨後被扣押。
被告承認來港為賺錢
案情續指,10 月 14 日被告打算從文錦渡口岸入境時被捕。他在警誡下指,租用涉案車輛接客取酬,承認來港駕駛是為了賺錢,同意自己沒為涉案車輛購買保險。
他亦知道自己以旅客身分留港期間,不能接受僱傭工作及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
被告被控 3 罪
被告李奎( 52 歲) ,持雙程證,被控「駕駛/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違反逗留條件」。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鰂魚涌英皇道 1028 號海山樓外駕駛一輛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期間該汽車沒有備有一份有效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金。
控罪續指,被告於同日上址,違反在 2025 年 9 月23 日對他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只准以訪客身留在香港,但他加入以駕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業務。
ESCC27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