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文件仍有大量內容塗黑 官:足讓被告獲公平審訊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文件仍有大量內容塗黑 官:足讓被告獲公平審訊

分享: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案件自上周開審後一直爭議能否解除部分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的文件。辯方質疑控方披露的通知書書面理據有大量內容遭遮蔽,損害被告公平審訊權利,惟控方以文件受 PII 保護及披露會影響警方調查為由,拒絕全面披露文件。

日前經控方與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進行一對一閉門聆訊(ex-parte hearing)後,裁判官下令控方須向辯方重新披露部分資料。不過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今早(29 日)親自應訊時質疑,控方重新披露後的文件仍有大量內容被塗黑,「我只收到很多頁的黑色墨水」,批評審訊未有因重新披露變得公平。

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詞後,裁定控方現階段披露的內容,已足以讓被告獲公平審訊,下令審訊繼續進行,但表明有關決定在稍後階段仍有機會覆核。

控方下午重新傳召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出庭,根據部分內容被遮蔽的調查報告作供。洪毅供稱,支聯會曾收取一個國際政治組織「數以萬港元計款項」,並指該組織的宗旨與支聯會行動綱領相似。鄒幸彤盤問時指,支聯會僅於 2018 年曾接受該組織一次共 2 萬港元的款項。洪毅確認。(另見報道

控方稱已向辯方進一步披露文件

警方國安處去年 8 月以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為由,向組織常委發通知書要求交出資料,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徐漢光 5 人被控拒按通知書要求交出資料。梁錦威、陳多偉 2 人早前認罪,被判囚 3 個月,其餘 3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一(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鄒幸彤今日繼續親自應訊,獲准離開被告欄坐在律師席最後一排。她精神不俗,從羈留室步出時揮動雙手向旁聽人士打招呼,又回應旁聽人士說「早晨」。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甫開庭指,經上周與控方進行一對一閉門聆訊,他已下令控方進一步向辯方,披露更多有關國安處申請向支聯會發提交資料通知書書面理據的內容。主控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確認,已分別於上周及今早將進一步披露的文件交予辯方。

鄒幸彤:只收到很多頁的黑色墨水

羅德泉遂詢問控辯雙方能否繼續進行審訊。鄒幸彤指,雖然現時控方進一步披露共 15 項資料,「但我會形容為 99% 的內容都被遮蔽了(redacted)」,「我只收到很多頁的黑色墨水」。她批評:「我不知道是否應感激控方的『慷慨』」。

鄒幸彤舉例,例如關於其中代號「組織二」的段落,全頁中只有「跨國界」一詞未有被遮蔽,「究竟這是在說『跨國界企業』?還是關於跨國界的全球不公義?」她批評控方遮蔽文件至只餘下單獨無意義的字詞,進一步披露根本毫無作用,案件亦未能變得比之前公平。

鄒又質疑,控方甚至遮蔽了文件中擷取自支聯會網站的部分,「彷彿當我們不知道自己的網站上有甚麼」,批評控方遮蔽內容的方式,只會令審訊不當延誤,並為被告帶來額外負擔,而非真正保障公眾利益。鄒幸彤指,控方當初把他們帶上法庭,就應該確保被告有獲得公開審訊的權利,及有準備審訊內容將公諸於世。

控方:披露內容足以闡釋警方理據

不過主控周天行重申,「公眾利益豁免權」目的是在於保障仍在進行中的調查不受影響,而非關資料本身是否取自公開渠道。

他又指,控方已進一步披露支聯會被警方懷疑觸犯分裂、勾結及串謀等國安罪行,故已足以闡釋警方動用《實施細則》附件五的理據。

官:遮蔽部分關乎其他被調查組織

羅德泉亦表示,自己在審視相關文件後,得悉被遮蔽的部分不只是關乎支聯會,亦關乎其他被調查組織的細節,故控方認為不適宜披露。羅聽畢雙方陳詞後,裁定控方現階段披露內容,足以讓被告獲公平審訊,下令審訊繼續進行,但表明有關決定並非最終,在稍後階段仍有機會覆核。

控方因應最新披露內容重召控方證人作供,案件下午繼續。

本案 5 名被告為鄒幸彤(36 歲,大律師)、鄧岳君(53 歲,無業)、梁錦威(36 歲,前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 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 歲,退休)。梁錦威、陳多偉早前認罪,各被判監 3 個月,其餘 3 人否認控罪。

他們同被控於 2021 年 9 月 8 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上述《國安法》條例,送達通知,但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WKCC 36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