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兩「工頭」認向工人索賄助獲聘 被判囚3個月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兩「工頭」認向工人索賄助獲聘 被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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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同被判囚 3 個月

本案被告廖賢民(64 歲,時任索具裝配工人「工頭」)及被告蒙智獎(47 歲,時任木工「工頭」),所屬公司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

根據廉署資料,裁判官判刑時指,建造業對香港十分重要,若不遏止行內提供非法回佣的不良風氣,此「行規」會影響更多工人利益。官以監禁 6 個月作二人量刑起點,在認罪扣減及協助控方後,分別判二人監禁 3 個月。官又下令被告廖賢民須向德鑄歸還賄款 1.55 萬元。

分別涉款 23 萬及 6.6 萬

廉署資料提及,「三跑」分判商德鑄負責招聘建築工人。被告廖賢民及蒙智獎先後獲另一名「工頭」鄧國梁介紹加入德鑄擔任「工頭」,負責帶領工人工作,並指派工作。

被告廖賢民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指他於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間應鄧國梁指示,先後 7 次代表對方,向 29 名工人收取賄款共約 23 萬元。廖按協議收下當中約15,500 元,餘下逾 21 萬元交予鄧。

蒙智獎早前則承認四項罪名,包括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蒙被指於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4 月期間按照鄧的指示,從兩名木工收受賄款共逾 6.6 萬,再把賄款悉數轉交給鄧國梁。他本身亦曾應鄧國梁要求,向對方支付每個工作天 100 元至 200 元賄款,為期約半年。鄧國梁於 2021 年 3 月被捕。

廉署案情指,鄧國梁於 2021 年 3 月被廉署拘捕。鄧與蒙智獎於廉署調查期間,指示工人向廉署作虛假陳述,報稱沒有向鄧或蒙提供賄款。廉署調查發現,涉案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願地向鄧國梁、廖賢民或蒙智獎支付賄款。鄧國梁早前認罪,案件押後至 3 月 18 日判刑。

WKCC3134/2022、WKCC106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