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2 月北角發生致命車禍,一輛校巴疑因沒拉手掣,溜下斜路釀成 5 死。死因庭早前展開 7 日研訊,原於上月裁決,惟律政司稱需時審視證人供詞,研訊一再押後。律政司周四( 16 日)再引用《死因裁判官條例》,指要繼續與警方跟進事件,申請押後案件不少於 3 個月,獲法庭批准擇日再訊。 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 36 條(1),若律政司司長在死因研訊中,有理由相信可能有人會被控謀殺、誤殺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可向死因裁判官申請押後研訊。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周四( 16 日)向死者家屬解釋,條例指明若案件牽涉某些嚴重罪行,法庭需應律政司要求押後案件,「如果真係檢控係冇咁快(處理),好多嘢進行中,好多嘢未有定案。」裁判官下令律政司於 9 月 16 日前,向法庭及死者家屬報告最新情況,若情況有更新,法庭會再給予指示開庭。
案件原於 5 月 18 日裁決,惟律政司代表稱需要審視消防隊目、警員等證人供詞,再決定是否作進一步跟進,研訊一再押後。
5 名死者為何玉珍(女,80 歲)、梁洪(男,83 歲)、陳瑞意(女,70 歲)、楊文根(男,77 歲)及 Willy Yip(男,89 歲,印尼華僑)。
CCDI 273/2019(DK)、CCDI 102/2019(ST)、CCDI 1076/2018(ST)、CCDI 1068/2018(ST)、CCDI 1078/2018(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