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後樓梯強姦 12 歲邊緣智商女生 青年不認罪受審

涉後樓梯強姦 12 歲邊緣智商女生 青年不認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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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歲學生被指 2020 年在大圍一幢大廈後樓梯,與 12 歲邊緣智商女生性交,被控強姦及交替控罪的「與年齡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周一(5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開案陳詞指,被告將 12 歲邊緣智商女生拉去後樓梯,聲稱自己是大學生「想做實驗」,欲強吻對方遭拒。女生三度拒絕為被告口交,被告四次將下體插入其陰道,歷時數分鐘。案件周二(6 日)續審,女事主將出庭作供。
被告被控強姦罪

被告方嘉樂(20 歲,報稱學生),被控一項強姦罪,以及交替控罪的「與年齡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於 2020 年 10 月 19 日,在大圍某大廈樓梯,強姦 X;或與 12 歲女童 X 非法性交。

開案陳詞:女事主邊緣智商、患自閉症

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及 9 名陪審員共同審理。開案陳詞指,女童 X 案發時 12 歲及就讀中一,患有自閉症、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智商和言語理解能力分別是 78 和 76 分,屬於邊緣水平。X 與被告住同一幢大廈,但兩人不相識。

被告尾隨事主步出升降機 四度將下體插入對方陰道

案發當日下午,X 放學回家,與被告乘搭同一升降機,被告尾隨 X 步出,並將她拉去後樓梯。被告問 X「幾年級」,X 回答中一,被告着她放下書包及脫口罩,自己亦脫口罩欲吻向 X,但遭 X 推開。

被告稱自己是大學生「想做實驗」,X 隨即拒絕;被告再要求 X 脫褲,X 將校裙及內褲褪至膝蓋。X 三度拒絕為被告口交,惟被告四次將下體插入其陰道,歷時數分鐘。兩人事後以紙巾清理,並將紙巾丢棄在後樓梯,X 將事件告知母親而揭發本案。

事主陰道擦傷 衣物染有精液

醫療報告顯示,X 的處女膜沒有傷痕,但陰道前庭窩有擦傷,可能由鈍力插入造成,法醫認為與最近發生的性行為極其吻合。化驗報告顯示,紙巾、X 的衣物上有精液。

HCCC2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