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指虐殺初生男嬰案 警質疑「施施然」送子入院 男被告稱不知緊急

父母被指虐殺初生男嬰案 警質疑「施施然」送子入院 男被告稱不知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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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錄影會面:
非醫生 不能判斷是否緊急

案中死亡男嬰何義文(Hossain Iyman),在 2019 年出生,終年僅 53 日大。

控方周五繼續播放男被告於 2019 年 9 月 5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與警員的第四至五次錄影會面。警員向他展示一系列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他於同年 8 月 24 日(義文入院當日)10 時 57 分離開住所,男被告指他前往當舖。另一店舖的鏡頭則拍攝到他走過,他解釋往便利店買食物。

至早上 11 時 38 分,其住所附近的閉路片段拍攝到,一名男子推住一架嬰兒車離開住所,一名女子抱著嬰兒在他的身後。男被告確認,片中人是自己與妻子,當時她抱著義文。

警員問,從片段顯示他與妻子不趕急、「施施然」離開住所,男被告指自己不是醫生,不能判斷當時情況是否緊急,又指若知道緊急,會「衝住去」。

警播片顯示被告長子搖晃次子

警員另問,男被告有否傷害義文,男被告反問為何他要這樣做,「我又不是有問題 ,又不是酗酒 ,為何要傷害我的兒子?」警員著他回答問題,他指沒有傷害義文。

警員向男被告播放女被告電話內的影片,顯示義文躺在床上,笑容滿臉的長子坐在事主前方,一邊尖叫、一邊前後搖晃義文的身體,又用雙手拍打他的胸口。男被告指,妻子常把兩名兒子放在腿上輕輕搖晃,讓他們盡快入睡,因此認為長子想模仿母親行為,而搖晃義文。

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罪受審

男被告 HOSSAIN Md. Imran(現年 33 歲)、女被告 AKTER Mrs Farzana(現年 29 歲),均報稱無業。兩人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受審,庭上獲安排孟加拉語傳譯。

控罪指,兩人於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香港殺害何義文(Hossain Iyman);同月 8 日至 24 日在香港,身為年滿 16 歲而對 32 至 48 日大的何義文,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和忽略何義文,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兩人分別由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及 Michael Arthur 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程皓代表。案件由法官胡雅文、3 男 4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HCCC2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