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個月大男嬰於住所內昏迷,送院不治。42 歲警員父親被指 8 次以被子覆蓋男嬰頭部,受審後被裁定虐兒罪成,判囚 14 個月。高院駁回其定罪及刑罰上訴,男警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質疑法庭過分依賴男嬰不治的結果,定罪有嚴重不公平之處。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周一(13 日)拒絕申請,指申請人僅重複上訴時的論點,關乎事實爭議及已確立的法律原則,不涉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申請人早前另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排期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9 個月大男嬰於住所內昏迷,送院不治。42 歲警員父親被指 8 次以被子覆蓋男嬰頭部,受審後被裁定虐兒罪成,判囚 14 個月。高院駁回其定罪及刑罰上訴,男警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質疑法庭過分依賴男嬰不治的結果,定罪有嚴重不公平之處。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周一(13 日)拒絕申請,指申請人僅重複上訴時的論點,關乎事實爭議及已確立的法律原則,不涉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申請人早前另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排期聆訊。
一名 4 個月大男嬰疑遭虐待,導致腦部出血和抽筋等,留醫威爾斯親王醫院兒童深切病房,情況危殆。警方調查後拘捕該家庭的兩名外傭,其中 28 歲菲傭被落案起訴一項虐兒罪,周四(22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案件押後至 4 月 9 日再訊,期間該菲傭須還押候訊。至於另一名被捕的 45 歲印傭則獲准保釋候查,須於 2 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2019 年 2 月,9 個月大男嬰於住所內昏迷,送院不治。任職警員的 42 歲父親,被指 8 次以被子覆蓋男嬰頭部,受審後被裁定虐兒罪成,判囚 14 個月。高院上月駁回其定罪及刑罰上訴、維持原判。終審法院網頁顯示,上訴人正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排期聆訊。
43 歲菲傭被指受僱主指責後,用熱水燙傷僱主的 1 歲男嬰,被控一項虐兒罪。被告否認控罪,周四(28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審訊。
男嬰的母親被問及,有否給予被告安全指引時, 指曾多次以口頭形式指示被告「唔可以帶 BB 入廚房,特別係煮緊嘢食嘅時候」。在盤問下,她則同意案發時因念經雙眼合上,不能排除被告只是想關掉電飯煲的可能性。
被告作供時,同意基於僱主指引,不應帶男嬰到廚房,但當時發現忘記關掉電飯煲,考慮到不能獨留男嬰,也不能打擾僱主念經,於是帶同男嬰前往廚房。她又指,案發時已立刻保護男嬰,亦成功保護其頭部,發現他被熱水濺到後,隨即帶他到廁所,以冷水沖洗。暫委裁判官江美儀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13 日作結案陳詞,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今年 5 月,57 歲女子被指不恰當對待 4 個月大男嬰,男嬰事後無法正常呼吸,需用呼吸機。女子被控虐兒,周五(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透露,男嬰情況已轉穩定,惟仍需留醫。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8 月 29 日再訊,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指屆時會為被告安排普通話傳譯。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2019 年 8 月底,社會沸沸揚揚之際,明愛醫院接到男嬰何義文的急症個案,他才一個多月大,由媽媽抱着,陷入昏迷,臉上有明顯傷痕。醫生嘗試搶救,送往瑪嘉烈的兒童 ICU,但他最終在留醫第七天離世,生命只有短短 53 日。
義文的父母 30 歲上下,一同被控謀殺、殘暴對待兒童。但這案欠缺直接證據——既沒目擊證人,亦沒兇器。兩人堅稱可能是大約兩歲的哥哥誤傷弟弟,手機片段看到他試過跪坐在弟弟身上搖晃他。控方指控,猛力、重複搖晃男嬰的其實是父母。
謀殺罪成要判終身監禁,7 位陪審員商議大約 4 個半小時就達成一致裁決,時間不算長。
審訊時,他們如何被展示證據?控辯訴諸常理、引發同情,法官的引導如何幫助陪審團聚焦在關鍵議題?
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周五(30 日)在高院踏入第 14 日審訊。
兒科副顧問醫生指,男嬰 22 個月大的哥哥剛學爬,跳躍時亦需父親協助,沒有可能準確地從行李箱跳至男嬰身上,懷疑事件是否真的有發生。她又形容,義文的個案非常嚴重,猶如教科書中所描繪的傷勢,直接指向虐兒。
男被告出庭作供,他穿卡其色 T 恤、黑色長褲,神情平淡。他形容男嬰是個「漂亮、快樂」的寶寶,不算經常哭泣,亦沒有為夫婦倆造成很大困擾。他否認曾傷害男嬰,並指其肋骨斷裂必然是因壓力造成,故此估計長子曾從行李箱跳至男嬰身上。
第 13 天審訊|醫生證人:涉疏忽照顧 傷勢除虐兒外找不到其他解釋
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周四(29 日)在高院踏入第 13 日審訊。
腦神經外科醫生供稱,男嬰入院時腦部已有嚴重創傷,即使提早送院都無法挽回。他指若腦內損傷是哥哥的行為所致,「我覺得冇咩可能唔骨折」,但指相關情況沒出現,故不同意男嬰的腦部創傷由哥哥造成。
兒科副顧問醫生則供稱,父母稱目睹長子對男嬰不妥,惟不但沒阻止,反而「畀掌聲鼓勵、叫佢繼續做」,而且在懷疑男嬰發燒時亦沒求診,「擔心係咪疏忽照顧」。她亦指,男嬰的傷勢除受虐之外「搵唔到其他可以解釋到」,亦指向「搖晃嬰兒綜合症」。
第 12 日審訊|法醫指劇烈搖晃未必有瘀傷 教授:見過最嚴重個案之一
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周三(28 日)在高院踏入第 12 日審訊。
法醫在盤問下指,劇烈搖晃或會引致嬰兒頸部及視網膜受傷,雖然這些情況都沒在男嬰身上發現,但這不影響醫生對於「搖晃嬰兒綜合症」的診斷。辯方另質疑,缺乏醫學知識的人,未必能夠分辨男嬰是失去意識抑或只是熟睡,法醫不同意,直言:「瞓著叫得醒,昏迷叫唔醒,相信分得到。」
另外,中大影像及介入放射學系教授供稱,「(本案)咁多點都係 highly suspicious of(高度令人懷疑)虐兒,係我見過最嚴重嘅虐兒個案之一。」
第 11 日審訊|法醫分析指傷勢或因硬物撞擊、劇烈搖晃、大力擠胸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