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住所打傷7歲女兒臉部 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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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老師發現女童有瘀傷

承認案情指,被告與妻子、兒子及女兒 X 一家四口居於荃灣一單位。2023 年 12 月13 日,女童 X 的英文老師發現 X 眼角邊出現紅腫及瘀傷,X 稱是被父親掌摑所致,老師遂將事件告知社工。X 告知社工,被告用手掌摑她幾次,致臉部有瘀傷及紅痕,視線一度模糊,其後回復正常。

社工將事件告知社署,X 於會面中透露,當日她準備上學,因擔心遲到故不吃早餐,被告遂掌摑責備她。

被告於 12 月 15 日被捕,他警誡下稱當時拍 X 左臉近嘴角 3 下是叫醒 X,否認因 X 不吃早餐而掌摑她。

被告為休班警

被告 N.C.H(45 歲,報稱警員),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指他於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新界荃灣海灣花園某室,身為一名超過 16 歲,而對 7 歲女童 X 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 X,相當可能導致 X 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駐守荃灣警區,為一名休班警員,已被停職。

STCC139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