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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推保安被控普通襲擊、醉酒等罪 准自簽 2,000 元守行為

休班警涉推保安被控普通襲擊、醉酒等罪 准自簽 2,000 元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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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歲陳姓休班男警,被指於 2022 年 10 月中凌晨,酒醉後乘的士到父母位於置富花園寓所,疑先後與的士司機及保安發生爭執,再涉用手推開保安,他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醉酒」罪。被告周二(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自簽 2,000 元、守行為 24 個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評被告行為滋擾其他住客,「如果你酒量咁淺,唔該你戒酒。」
案情:被告酒後走錯座數 推撞保安

案情指,案發當天凌晨,被告陳天柱滿身酒氣登上的士,前往父母位於置富花園寓所。及後被告與的士司機就車資問題發生爭執,司機報警處理。

被告父母居於第 15 座,但他抵達置富花園後走到第 16 座,又向在場保安呼喝稱要「返屋企」,再乘升降機上樓,之後在一個單位外拍門大叫對方開門。被告約凌晨 3 時返回大堂,叫嚷稱要「返屋企」,拉扯保安左手數次,之後打算拉對方入升降機。當該保安欲脫身離開時,被告用拳頭推撞其胸部。

及後警方因應的士司機早前報案到場,被告付清車費,保安亦把事件告訴警方。保安驗傷後發現左胸觸痛。警方事後向被告錄取 3 次錄影會面,他聲稱飯後有飲酒,推保安是因為以為對方阻止他回家,並無意圖襲擊對方。

被告陳天柱(52歲,報稱公務員)被控 2 項普通襲擊罪及 1 項醉酒罪,指他於 2022 年 10 月 15 日,在香港仔置富花園 16 座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吳家文;同日醉酒時在公眾地方,即該地下電梯大堂及三樓走廊行為不檢。

警方早前表示,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SCC4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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