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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培忠父子等 4 人被控串謀欺詐案 男商人缺席聆訊被充公 450 萬元擔保金

詹培忠父子等 4 人被控串謀欺詐案 男商人缺席聆訊被充公 450 萬元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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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等 4 人,涉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被指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4 人被控串謀欺詐及洗黑錢罪。涉案馬姓男商人早前缺席聆訊,被法庭發拘捕令,周一(5 日)於區域法院處理其擔保金事宜。

法官郭偉健下令充公馬的 450 萬元擔保金,至於會否充公 3 名擔保人合共約 200 萬元的人事擔保金,則押後頒下書面判詞決定。
控方:擔保人有責確保被告應訊
應充公擔保金

涉案男商人為馬鐘鴻,3 名擔保人分別為其大嫂及兩名親友;大嫂涉 100 萬元擔保金,另外兩親友共涉約 50 萬元。3 人均有到庭,指收入不高,希望法庭不要沒收其擔保金。

控方強調,擔保人有責任確保被告遵守保釋條件,出席聆訊,認為法庭應充公 3 名擔保人的所有擔保金。

庭上透露,馬另涉一宗非法入境案件,2022 年 5 月獲准保釋,早前同樣缺席聆訊,其保釋條件包括居於指定酒店,每天向廉署交代行程、宵禁、配戴定位裝置及到警署報到等。但廉署於 10 月發現被告違反保釋條件,獨自離開酒店,不知所蹤。

詹培忠父等 4 人
被控串謀欺詐及洗黑錢

被告詹培忠(75 歲,董事)及詹劍崙(52 歲、商人),被控 2 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5 日期間,在香港連同馬鐘鴻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其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被告王蓓麗(65 歲,無業)則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指她於 201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期間,在香港與馬鐘鴻處理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為 4,200 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馬鐘鴻(48 歲,商人)則涉及以上全部 3 項控罪。

案發時,詹培忠為亞洲資源控股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兩人及王擬不認罪,排期於 2024 年 5 月 2 日開審,預計審 60 天。

DCCC44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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