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21 歲輕度智障女子被發現倒斃在西貢龍尾村屋,為中醫及道士的男子否認非禮及謀殺,而死者母親則否認教唆非禮,案件周五(27日)在高院展開第四日審訊。
控方播放男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他稱因死者「邪靈上身」,確認曾經襲擊對方,「因為當佢一發作有邪靈,我就打佢」,除了用物品有時亦用拳頭、手掌或將死者推向牆。被問及對方傷勢,他答警員:「有瘀,手呀、面呀咁樣囉,後期有背脊,腳都有」。
他又稱曾為死者進行「驅邪儀式」,「喺個假陽具寫咗符,然後隊入去佢嘅下體」,而死者當時是飲醉、呈半昏迷狀態,沒有反應或掙扎。案件下周一續。
第三日審訊:女警指母稱「思疑死者撞邪」 總督察指有被告認襲擊
拘捕警:男被告稱用蚊拍、拖鞋打死者
拘捕警員黃梓康供稱,案發當日約下午 3 時 10 分到達西貢龍尾村屋現場,按指示帶首被告張子材到其房間調查。
黃引述張自稱是中醫,之後沒有行醫,亦為茅山師傅。次被告吳馬如賡、即死者媽媽,就死者的聽力問題及學習障礙向張求醫。張指死者「撞邪」,家人則讓張為死者「驅邪作法」,「去到案發之前嘅日子,都係驅邪作法」,張亦將死者父母收為徒弟。
黃其後與同事到其他鄰舍查問。菲傭 Nadal Shirley Bravo 表示,當日早上看到紋身男子手持裝有物品的黑色垃圾袋經過。黃指,屋內只有張全身有紋身,故增加對張的懷疑,遂返回屋內向他查問。
黃指其實張「唔肯點直接答我哋問題,都係講返前前後後發生嘅事」,但他提及死者「唔聽話」,故有用蚊拍、拖鞋打死者,甚至將死者頭部「撼埋牆度」。黃稱「我有理由相信佢可以咁樣殺咗個死者」,故作拘捕及施行警誡,而張沒有回應。當黃再查問蚊拍、拖鞋的位置,張答,「喺祖師爺個壇度」。

錄影會面:張稱收死者父母為徒 授「醫卜星相」
控方其後傳召進行錄影會面的時任偵緝警長陳紹明,並播放張於同年 9 月 3 日凌晨 12 時許進行的錄影會面。
張稱先認識次被告吳馬如賡,「佢嚟學嘢同睇病」,指吳馬約 2014 年到其旺角的診所,診所其後搬往觀塘,吳馬亦有帶死者求醫。張約 2015、2016 年為死者針灸,同期認識死者父親吳棋笙,進行針灸及看內科。
張續稱先收吳馬如賡為徒弟,吳棋笙於 2019 年才為徒弟,他教授兩人「醫卜星相、術數同埋法科」,並解釋會教「八字、紫微斗數、批命、符呀道理咁樣」。
張又指,2016 年吳馬的長子被追債,故教吳馬「搬離間屋,搬離啲唔好嘅嘢」,並教他們搬入馬牯纜,張亦住在附近。張稱在租約期滿後,於 2017 年 12 月 8 日與吳馬如賡、吳棋笙、死者,以及張的契女兼徒弟張曦鐥,共 5 人一同搬入涉案單位。
張稱曾用傘骨、紙扇襲死者
在錄影會面中,張亦表示約 2018 年 2、3 月死者「邪靈上身」,「經常自言自語,但唔同精神有病嘅自言自語」,故為她「做法科」,即會唸經、寫符、燒衣紙,以燒災解厄。張解釋見死者有不妥時才做「法科」,例如死者有時候會「望定一個位置,好似有眼神交流咁」。
張確認,當死者「不聽話」或「出現邪靈」時,他會襲擊死者,除了用蚊拍、拖鞋,又稱曾用傘、傘骨、紙扇襲擊她。被問及何時開始襲擊,張稱約 2019 年 3 至 4 月開始。警員澄清問,即 2019 年 3 至 9 月都曾襲擊過死者?張稱,「依你理解我係有襲擊過佢」。
至於襲擊的次數,張稱,「因為當佢一發作有邪靈,我就打佢」,同意一日有時不只一次襲擊,有時一次歷時 10 多分鐘。
張又稱,除了使用物品襲擊,有時用拳頭、手掌或將死者推向牆。警員問,死者有否出現任何傷勢?張答稱,「有瘀,手呀、面呀咁樣囉,後期有背脊,腳都有」。警員追問,可以理解為全身都有襲擊過?張答「可以咁講。」
張曾進行「驅邪儀式」 將假陽具塞下體
警員續問,張有否做過其他事情?張稱,「因為我覺得佢俾…同靈界有男女關係搞,買咗個男性陽具,同佢(死者)破咗個處女膜」。
張解釋在 2019 年 8 月於先達購買假陽具,為死者進行「驅邪儀式」,「喺個假陽具寫咗符,然後隊入去佢嘅下體」,而死者當時是飲醉、呈半昏迷狀態,沒有反應或掙扎。張又指,插入假陽具後,在死者下體「拉出同推入」,過程歷時約幾分鐘,儀式進行過一次。

男子被控非禮、謀殺 死者母被控教唆非禮
被告張子材被控猥褻侵犯另一人及謀殺兩罪,指他於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2 日期間的某日,在西貢龍尾村 131 號猥褻侵犯吳恩宇,並於 9 月 2 日在香港謀殺她。
被告吳馬如賡則被控一項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罪,指她於 2019 年 8 月某日在香港,協助和教唆張猥褻侵犯吳恩宇。
HCCC1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