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蔡淑梅被指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逾萬張「免針紙」,與丈夫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洗黑錢等 24 罪,周四(21 日)踏入第 19 日審訊,蔡淑梅繼續作供。
控方指疫苗通行證生效後,一名病人取「免針紙」的診金增至 500 元,質疑她「坐地起價」。蔡庭上否認,指自己自 1994 年開始收 500 元診金,但會視乎病人的情況酌收。控方又引述蔡在 2016 年節目上,質疑疫苗的安全性,及形容強制打疫苗是霸權。蔡確認她曾有上述言論,但指當時與案發時的處境完全不同,認為新冠疫情期間,政府推行疫苗通行證是「無可厚非」。
暫委法官勞潔儀則關注,蔡曾供稱她診斷病人有恐懼症,之後又改稱只是懷疑。蔡最終確認她只是懷疑病人有恐懼症,「如果用精神科嘅角度評估,我冇咁嘅資格,亦都冇咁嘅時間」。她亦確認,在簽發逾 1.2 萬張以「疫苗恐懼症」為醫學理由的「免針紙」之中,沒有一人她確診為疫苗恐懼症。審訊周五(22 日)續。
蔡:僅「懷疑」有疫苗恐懼症
非正式診斷
蔡淑梅繼續接受控方高級檢控官吳加悅盤問,控方關注,若蔡診斷病人有疫苗恐懼症,有否轉介病人予精神科醫生求診?蔡指她只是「懷疑」病人有疫苗恐懼症,非診斷病人有精神病,若病人出現嚴重病徵、有即時危險,必然會轉介到精神科,但大部分病人在她發出「免針紙」後,精神壓力已經減低,「我已經完成咗我嘅工作」。
暫委法官勞潔儀關注,蔡曾供稱她診斷病人有恐懼症,但現在又稱只是懷疑。蔡最終確認她只是懷疑病人有恐懼症,「如果用精神科嘅角度評估,我冇咁嘅資格,亦都冇咁嘅時間」,在她簽發逾 1.2 萬張以「疫苗恐懼症」為醫學理由的「免針紙」之中,沒有一人她確診為疫苗恐懼症。
控方指出,若蔡只是懷疑,她應該在電子病歷系統輸入病症為「懷疑疫苗恐懼症」,蔡不同意,但同意她填寫的病症字面下不夠精確,「但係意思一樣」,已經反映病人的實際情況,否認她提供了不真確的資料。
否認疫苗通行證生效後「坐地起價」
控方逐一引述蔡淑梅診所的電子病歷系統紀錄,其中病人 A 在 2022 年 2 月,有疫苗通行證前因流鼻水求診獲處方藥物,當時的診金是 380 元、藥費 300 元;A 在 8 月再求診,獲發「免針紙」,診金則加到 500元。控方質疑因為 3 月開始,有病人到蔡的診所取「免針紙」,她將診金加至 500 元。
蔡否認加診金,她稱診金的金額是因情況而定,而她自 1994 年在油麻地開診所時,已經收基本診金 500 元。控方詢問,為何 A 首次求診時收 380 元診金,第二次就改為 500 元?蔡反問「我使乜解釋畀你聽呀?」指視乎每次診症的情況。
控方續指蔡在元朗的診所裏,標明診金是 380 元。蔡解釋此價錢僅供參考,實際上是診金不會低於 380 元;控方質疑蔡因應疫苗通行證「坐地起價」,蔡稱「完全唔同意」。
另一名病人 B 在 2022 年 3 月至 8 月三度求診,紀錄上病徵一欄沒有填寫,觀察一欄填上「社工」,評估是「疫苗豁免」,診斷為「身體檢查(medical checkup)」。蔡解釋診斷一欄系統會自動填寫為「身體檢查」,她沒有更改,「作為畀我參考嘅,我覺得唔重要」,她並供稱,病人應講過自己擔心、害怕打針,因為她判斷為疫苗恐懼症,填寫為「疫苗豁免」,又指許多病人出現類似的恐懼症狀,「個個病人都差唔多,大同小異,但係 exactly(實際上)就唔係一模一樣,但都係驚打針」。
病人胸痛獲發免針紙
官質疑憑何斷言非心臟問題
病人 C 的病徵為「左胸痛」,觀察填上「會計」,評估是「心電圖」,診斷為「身體檢查」,獲發出「免針紙」。蔡庭上解釋,C 的胸痛「純粹心理嚟,照完心電圖如果冇乜特別,可能純粹緊張」。控方指出,當時 C 未照心電圖,根本不知其心臟是否有問題,蔡稱「唔使睇結果,我見呢啲症狀,已經反映佢恐懼、焦慮、瞓唔著」。
法官質疑 C 若有心臟問題,都可能會失眠,「你憑咩判斷呢樣係打針嘅恐懼呢?」蔡強調,C 自稱擔心打針,因此失眠、頭痛、胸痛;法官再質疑,C 並非醫生,自己不能分辨胸痛是因為心臟病還是疫苗恐懼。蔡堅稱她診症時有足夠時間,判斷 C 是因為疫苗恐懼而胸痛,「為咗安全起見」才安排他照心電圖。
控方質疑,蔡供稱 C 表示擔心、失眠,全屬虛構。蔡不同意,「你講得好荒謬呀」。
2016 年節目曾懷疑疫苗安全性
蔡:難與新冠疫苗相提並論
控方早前呈遞,蔡在 2016 年網台 MyRadio 節目《仁心人生》其中一集「疫苗神話」的片段。控方引述蔡在節目曾質疑滅活疫苗「危險多過有用」,病毒有機會殘存在身體裏。蔡確認科興疫苗同為滅活疫苗,但她不清楚疫苗還有甚麼成分,「我唔敢亂咁 comment(評論)」,疫苗的危險性亦視乎在甚麼場景下使用、是否有需要,她對滅活疫苗普遍的看法沒有改變,但難以比較不同疫苗的效用。
蔡在節目亦談及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指 mRNA 與人體的 DNA 很相近,免疫系統有機會「殺錯良民」。蔡確認她的看法沒有改變,亦確認復必泰是一種 mRNA 疫苗,但案發時新冠疫苗剛剛推出,「大家都認識唔夠,唔可以同我之前講嗰啲疫苗相提並論」。
曾質疑政府掩蓋不良反應個案
蔡確認仍有相同想法
節目上蔡又形容,強制打疫苗的政策「本質上就係專制獨裁」,是一種「醫療霸權」。蔡庭上解釋,2016 年的處境和案發時完全不同,當時沒有疫情亦沒有疫苗通行證,她在案發時亦參與政府的疫苗資助計劃,「我係認同我先至去參與啦,你要我再 comment(評論),我覺得唔適當」;但蔡亦確認,她在案發時對強制打疫苗的政策,與 2016 年的看法「大致都係一樣」。
控方續指,2022 年政府不斷解釋,打新冠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的巿民,只是極少數,許多個案經調查後,亦證實與疫苗無關。蔡在 2016 年的節目正正提過,部分疫苗出現不良不反應後,政府會與藥廠聯手「滅聲」掩蓋真相,蔡確認她有上述觀點;至於她是否仍認為,政府與藥廠為了牟利才強制巿民接種新冠疫苗,蔡確認「有咁嘅想法」。
蔡:認同資助計劃可達群體免疫
控方總結,在案發期間,蔡並不認同疫苗通行證政策,認為巿民被政府強迫打針,而接種新冠疫苗並不安全亦沒有成效,因此蔡根本不希望病人打針,沒有運用專業知識,向病人解釋打針的好處和風險,即使病人適合打針,仍會向他們發出「免針紙」。
蔡一概否認,重申當時參與疫苗資助計劃,是因為認同有更多人打針可以達致「群體免疫」,而疫苗通行證則是「無可厚非,所以我都唔反對」,強調發出「免針紙」是因為病人表達其恐懼、抗拒、逃避,要求她發「免針紙」,「當然係佢要求我至會考慮,唔係我送畀佢」。
蔡:知道恐懼症診斷標準
控方早前傳召的精神科專家證人指出,根據《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的標準,恐懼症病人的症狀要維持至少半年,出現超乎常理的極度恐懼,嚴重影響日常生活,質疑蔡僅診症 2 至 3 分鐘不可能斷症。
蔡在盤問下供稱,她閱讀過網上資訊和學術研究,清楚診斷的標準,而在案發前,她亦遇過有疫苗恐懼的人,但不曾診斷過病人患上疫苗恐懼症,因當時沒有任何強制接種疫苗的政策。
法官關注,蔡以甚麼標準診斷疫苗恐懼症?蔡解釋是「極度恐懼、逃避」,她是根據自己行醫的經驗斷症,她又確認,知道早前專家證人引述的 DSM-5 診斷標準,「我知道,但係我冇特登去攞嚟睇」,亦認為自己斷症的標準與 DSM-5 沒有分別。審訊周五續,蔡將繼續接受控方盤問。
DCCC22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