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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令案|記協:已致函律政司索文件 如有需要會考慮介入申新聞豁免

《願榮光》禁令案|記協:已致函律政司索文件 如有需要會考慮介入申新聞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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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 6 月初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案件將於 7 月 21 日審理。

香港記者協會周三(21 日)發聲明,指已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相關案件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記協主席陳朗昇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盼政府主動相關禁令中豁免新聞工作,「律政司自己改、自己加就最簡單」,又指會視乎律政司的回覆,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律政司晚上回覆指,截至 6 月 21 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同時有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的身分參與法律程序,又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陳朗昇:盼律政司「自己改、自己加」

記協主席陳朗昇接受《法庭線》查詢時指,記協關注相關禁制令對新聞工作的影響,包括若歌曲牽涉在日常新聞報道、過往的新聞紀錄片中,該如何處理,或若歌曲在新聞直播中途出現,該如何安排。

陳朗昇指,在信函中亦有提到 2019 年有關「起底」警員禁制令的事例,盼律政司可參考當時高院的做法,把豁免新聞工作的條款,加入今次的禁制令申請中,「律政司自己改、自己加就最簡單」。

至於會否有下一步行動?陳朗昇指,會視乎律政司的回覆,同時在索取文件後,會讓其委聘的律師研究及聽取意見。若必要時,記協要加入聆訊,會再公布相關決定。

陳朗昇指,向律政司索取文件後,會讓律師研究及聽取意見,再決定下一步行動。(資料圖片)

記協:有需要會考慮介入 申增豁免條款 保障新聞工作者

記協周三(21 日)發聲明,指已委聘律師致函律政司,向其索取《願榮光》禁制令一案中相關的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記協認為,法院在頒出禁制令時,應考慮禁令對新聞工作的影響,強調無意發布或上載歌曲,故並非要求成為案件的答辯人,只是針對有關歌曲在新聞工作時出現情況,向法院尋求濟助。

記協:2019 年「起底」禁制令 法院准採訪豁免

記協聲明又提到,今次並非記協首次在禁制令申請聆訊中介入,舉例 2019 年律政司曾向法院申請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人「起底」資料的臨時禁制令,其時記協提出應修訂臨時禁制令的內容,指禁令應豁免《私隱條例》定義下的新聞活動,以確保獲憲制保障的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最終高院法官高浩文接納記協申請,指傳媒在社會上有重要的監察角色,必須在保障個人私隱及新聞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律政司獲准於網站發布文件

案件上周三(12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分,及交代如何向「被告」送達禁制令文件。法官最終批准律政司以「替代送達」方式(即於網上發布文件),送達文件予被告人,指任何人若反對禁令須於限期內提出。

政府指,如反對臨時禁制令,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到灣仔警署,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個人資料、接受案件相關文件的副本,並須於收悉文件後的 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法庭命令則指,書面反對理由需送交法庭存檔及交予律政司一方。

HCA8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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