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在英國被裁定違反國安法的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6 月被判囚 8 年,同案被告衞志樑被判囚 10 年。本篇手記由《法庭線》特約記者與編輯共同撰寫,記錄在英國法院採訪的見聞,以及判刑當日我們如何遙距報道案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編按:在英國被裁定違反國安法的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6 月被判囚 8 年,同案被告衞志樑被判囚 10 年。本篇手記由《法庭線》特約記者與編輯共同撰寫,記錄在英國法院採訪的見聞,以及判刑當日我們如何遙距報道案件。
編按:首宗串謀勾結外力案上月判刑,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的前《蘋果》高層、重光團隊成員,被判囚 6 年 3 月至 10 年。隨着上訴期限屆滿,黎一方確認不上訴,馮偉光、林文宗則提刑期上訴。在欺詐案中任特赦證人的周達權,亦正式獲撤控。
由 2020 年 12 月首提堂起計,歷時逾 5 年的案件正式落幕。負責此案的兩名記者,回顧聽審的心路歷程。
執筆之際,相距判刑日已逾一個月。前一陣子忙於整理判詞、計算被告預料獲釋日期、跟進上訴情況,當一切塵埃落定,才有時間沉澱,回顧這趟歷時兩年多的聽審旅程。
開審、裁決、判刑,我們如臨大敵,公司幾乎總動員來到西九龍法院;證人、被告作供,我們互相補位,抄寫、翻譯、消化,一篇篇實時稿、完整稿是這樣產出——
這篇手記,不是單純的「法庭新聞怎麼做」。
庭內被告、家屬、前員工的神情,還在腦內浮現;記得法院對面的綠置居麗玥苑,在案件提堂時,不過是一片剛動工的地盤,判刑後抬頭一望,幾幢樓宇已平頂,蓋上綠色棚網。
這篇手記,是兩個記者在法院內外的記憶碎片。
編按:《法庭線》上周刊出影片報道「大火後續 宏福苑大維修的招標與監督:由超支外牆工程說起」(見文末),以下為記者的採訪手記。
宏福苑大火揭露棚網不合規、發泡膠封窗,種種跡象指向大維修工程有問題。我翻查法團的文件,一邊拿着 135 頁的工程合約,翻來覆去,一邊看業主大會的錄影片段,聽「鴻毅」的代表講解外牆工程為何要額外收費,聽得一頭霧水。
我不是第一次處理複雜的新聞題材,但這次的確被這份大維修合約難倒。圍繞外牆石屎窗眉的修葺工程,我有很多疑問:
為何整窗眉要分開兩個項目,一個計入合約總價,另一個不計入去?為何兩個項目一個用「米」做單位,另一個用「平方米」?為何第一個項目要求投標商填寫施工量和單價,另一個卻只需填單價?
上星期三(26 日)早上,高等法院 3 樓一間玻璃房,罕有地傳出掌聲和歡呼聲。入面坐著兩名南丫海難死者家屬,還有他們的律師團隊。一班記者站在房外,等待著律師出來確認結果。 我當時在房外聽到歡呼聲,內心驚嘆:「真係開...?」 先回一回帶,在傳出掌聲約數十秒之前,早上 10 時正,家屬律師代表走入法庭取判詞。我當時心想,待他步出法院時看看其表情,大概就會估到結果。誰知,他步出法院時木無表情、步伐急促,氣氛凝重。 就在他走入玻璃房一刻,房內就傳出掌聲。正當我在門外滿腦問號,我看到家屬 Alice 隔著玻璃望向我,舉起雙手,露出燦爛笑容。那一刻,我知道,家屬贏了。 事後 Alice 跟我說,律師當時一開門,只說了一個字:「開」。她頓時腦袋空白,眼淚不自覺湧出,但又擔心自己聽錯,「然後我就第一時間望住你...因為我要確保冇聽錯,你明唔明白,跟住你又對住我笑,我又對住你笑...」我插嘴說:「但你望住我無用㗎,因為我當時都唔知呀!」 開懷大笑的背後, 埋藏著接近 11 年的鬱結、傷痛。就如 Alice 當日接受傳媒訪問說:「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面前笑」。 對我來說,那個相視而笑的定格,亦盛載了多年來建立的信任和友誼。 相關報道: 南丫海難家屬上訴得直 上訴庭:盼遲來的死因研訊 令事件告一段落 【影片】南丫海難|上訴庭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難屬:「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前笑」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於 5 月底審結,《法庭線》上周刊出兩篇相關專題報道,包括被告羅鎮傑與母親的專訪,以及「龍耳」創辦人邵日贊講述協助他們爭取公平審訊的經過。
重審案裁決那天,傑仔與母親甫步出法院,幾位記者一擁而上,問兩人心情、感受。相比社會的風風火火,這算是一宗不太起眼的案件,難得地有不少記者聽審。羅媽媽展現久違的笑顏,但回答不多便離開。她臨走前,不忘感謝傳媒一直以來的關注。
還記得 2020 年原審那時,我在另一間傳媒工作,在審訊尾聲才被分派跟進這宗案件。坦白說,當時我對傑仔的故事印象不深,亦未有太多部署,打算只當即日新聞般處理。不過,裁決當日聽到裁判官直斥傑仔「謊話連篇、誇張失實」,其後看到羅媽媽首度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提到「成個審訊都冇人當過我個仔係聽障人士」,心裡並不好受。香港法庭傳譯制度究竟出了甚麼問題?聽障人士是否真的可獲公平待遇?
2021 年 7 月 1 日晚上 10 時許,在銅鑼灣崇光百貨附近,有大批軍裝警高調巡邏,以防有人聚集,當晚人潮較疏落,氣氛尚算平靜。有記者邊做直播邊與行家聊天,閒談間提及「今晚應該冇咩事」,更拍攝到一名女途人要求與 3 名男警自拍的趣事。
數分鐘後,梁健輝短暫現身於鏡頭上,看到他以正常步速經過,沒有引起任何人注意,當他再從鏡頭出現時,突然用刀刺向警員,然後刺向自己;在銅鑼灣鬧市、佈滿警員的街頭發生的這一幕,轟動全城。
由於梁健輝是在警方拘禁下身亡,死因庭須依例召開研訊,事隔一年五個月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舉行,歷時 5 日,期間家屬席一直懸空,陪審團最後用了約 1 小時一致裁定梁死於自殺,沒有建議,死因裁判官也沒有補充。
《法庭線》梳理這場平靜結束的死因研訊,讓讀者了解當中揭露的一些細節。
看翁靜晶的《危險人物》、雲海的《案件鬧鬼》長大,聞謀殺、誤殺,腦海就會浮現「Hello Kitty 藏屍案」、「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廿八座大王」等關鍵字及情節。當上法庭記者後,不時從行家聽聞,謀殺案審訊偶有驚奇事,故暗暗抱着「獵奇」心態,「期待」跟進謀殺案審訊時,與其他案件會有何不同。 結果,第一宗跟進的謀殺案,沒有上述驚駭情節,也沒有寒意乍現。超出預想的,反而是每次退庭都有至少三分之一排的旁聽者,站起向被告欄揮手聲援,至陪審團裁定誤殺無罪,家屬含淚對律師鞠躬,庭外有人互相拍肩。 這宗案件,就是上周五(12 日)正式審結的「上水掟磚誤殺案」。 案發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當日有人發起「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示威者以磚頭等設路障發動「三罷」,另一批政見不同者執磚清理,雙方起爭執、互掟磚頭。原本在清磚的一方,70 歲的清潔工羅長清疑遭硬物擊中昏迷,送院翌日不治;另一男亦受襲受傷。 兩名案發時年僅 15、16 歲的少年劉子龍、陳彥廷,同年 12 月被捕,2020 年 4 月被控謀殺羅長清、襲擊傷者 X 及參與暴動,共 3 項控罪,令本案成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示威者被控謀殺的案件,以及首宗有陪審團參與審理的暴動案。 兩被告還押中度 18 歲生日 兩名「00 後」被告,自 2020 年 4 月起還押,其時 16 及 17 歲;開審前,他們已在懲教所過了兩個寒暑,18 歲的生日也在圍牆內度過。 在 17 天審訊期間,我特別留意兩人神情——他們的人生至今有十分一時間在懲教所內,亦面對一條人命的謀殺罪,餘生能否得自由,可能在短短 17 天內敲定。他們如何面對? 首次在被告欄內看到二人,是 6 月 15 日的高院 7 庭。當天抽出 5 女 2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