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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提暴動定罪上訴 原審判囚30及54月 官曾斥拒見感化官:「積犯亦不敢」

兩人提暴動定罪上訴 原審判囚30及54月 官曾斥拒見感化官:「積犯亦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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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兩男女何家洛、黃韻思,在 2022 年 11 月被裁定暴動罪成,翌月分別判囚 4 年半及 30 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二人上周三(4 日)提出定罪上訴。

翻查資料,原審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何家洛與同案另一男拒絕會見感化官,「就算是積犯亦不會,亦不敢這樣做」,顯示他們成見甚深、深受外間資訊或偏激言論所影響。陳並對案中另一男被告指,不求情雖是被告權利,「但這是不智的,亦顯示他們的激進思維」。

至於自由身藝術工作者黃韻思,辯方案情指她當日身在現場,為做田野錄音及拍照,以記錄事件及取創作靈感。陳廣池質疑說法「自欺欺人」,「沒有必要把自己身陷險境,偏向虎山行」。

該案涉及 9 名被告,6 人開審前改認罪,3 人包括兩上訴人何家洛(25 歲)、黃韻思(35 歲)經審訊後被定罪。

CACC1/2023(DCCC2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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