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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女警被控偷超市逾600元貨物 警誡下稱一時貪念 准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

39歲女警被控偷超市逾600元貨物 警誡下稱一時貪念 准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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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歲黎姓女警,被指 2022 年 7 月在屯門市廣場 AEON 偷取逾 600 元貨物,警誡下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定周四(1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女警獲准以 2,000 元簽守行為 24 個月結案,另須付訟費 500 元。

控方案情指,超市保安案發日巡邏時,發現被告手持一袋桃徘徊,遂尾隨她視察,結果見被告趁沒人時,把桃放入自己布袋內。保安繼續尾隨被告,見被告最終沒有付款離開店舖,便上前截停,並帶她返保安室,搜出 10 項沒付款貨物,總值 676.2 元。

案情續指,警方接報到場後拘捕被告,她警誡下承認盜竊,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

被告黎美芬(現年 39 歲,警員)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她於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屯門市廣場 1 期 AEON 偷取總值 676.2 元貨物。

警方表示,涉事女警在被捕後已停職,最後駐守水警南分區。

TMCC22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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