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女警,涉於 2023 年 7 月,休班期間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一(2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否認控罪,辯方將傳召兩名醫生專家證人,以講述被告案發時的精神狀況;另不爭議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亦沒有警誡供詞。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排期於 6 月 3 日作一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女警,涉於 2023 年 7 月,休班期間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一(2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否認控罪,辯方將傳召兩名醫生專家證人,以講述被告案發時的精神狀況;另不爭議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亦沒有警誡供詞。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排期於 6 月 3 日作一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休班女警,涉於今年7月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四(2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案件押後至 12 月 7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
2022 年 4 月,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黃埔花園 Aeon 偷刺身、蜜瓜等食物,價值逾 1,600 元。兩人不認罪受審,周四(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各判處 5,000 元罰款。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將面對紀律聆訊,可能會從醫生名冊中除名一段時間。 代表趙名宇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趙沙士期間曾自願往瑪嘉烈醫院服務、獲美譽「沙士英雄」,亦曾將路上拾獲的頸鍊交給警方、「拾金不昧」;代表莊慧敏的大律師布喜后則指提到,莊在抗疫期間不辭勞苦,並獲港大醫學院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撰求情信,讚揚她對應對疫症爆發的貢獻。 裁判官梁雅忻則指,不懷疑被告的工作能力和對社會的貢獻,形容本案結果令人惋惜,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2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前往「美心 MX」、「吉野家」等餐廳。他被控 12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案件周四(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 9 罪罪成。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稱,當時正值第五波疫情的陰霾,死亡人數高,醫療資源緊絀。政府需使用大量公帑,保障市民生命,惟確診人數急升,斥被告行為「極度卑劣自私」,或令特區政府的努力付諸流水。裁判官指,被告的一己私欲,影響無數無辜市民生活,令復常道路更崎嶇。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現時正就另案服刑。他聞判後,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並重申他原本就此案獲保釋,稱希望上訴庭釐清本案的爭議,又透露將在 7 月服刑完畢,屆時會尋找律師協助,但最終遭裁判官拒絕。
2022 年 4 月,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黃埔花園 Aeon 偷刺身、蜜瓜等食物,價值逾 1,600 元。兩人早前供稱自己因公務繁忙,以及擔心疫情期間於內地求學的幺女,故分心犯錯,案件周四(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 辯方陳詞時,強調被告沒犯罪預謀,指被告曾將貨品放上付款櫃檯、檢查貨品是否經掃描,更曾找職員協助,反問如果意在偷竊,「會唔會做呢啲大龍鳳」。裁判官梁雅忻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6 日裁決。
2022 年 4 月,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黃埔花園 Aeon 偷刺身、蜜瓜等食物,價值逾 1,600 元。兩人否認盜竊罪,案件周五(10 日)踏入第七日審訊。 兩名被告選擇作供,當中莊供稱案發時為首次使用自助付款機,因工作繁忙且擔心身在內地、或受封控影響的幺女,導致執拾貨品時手忙腳亂。控方質疑為何如此擔心內地疫情,莊一度落淚指「我唔覺得我送佢(幺女)返去係做錯」。 控方追問莊,是否「對祖國的醫療冇信心?」,稱許多人倚賴蓮花清瘟膠囊,指莊聲稱擔心幺女,實是「作出嚟開脫自己冇畀錢嘅不誠實行為」。莊不同意。案件押後至 3 月 9 日作結案陳詞。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超市偷價值逾 1,600 元貨品。兩人否認盜竊罪,案件周四(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辯方早前指兩名被告被警員誤導,反對兩人的招認口供及錄影會面呈堂,裁判官梁雅忻認為被告供詞屬自願,裁定該證物可呈堂,並裁定表證成立。 趙名宇作供指,案發前一晚得知到內地讀書的幺女可能受政府封控措施影響,案發時正用手機查詢航班,以致使用自助付款機時心不在焉,以為已掃瞄貨品。他又指自己購物時一向不看價錢,故沒有核對收據,且當時現場有閉路電視及職員,自己「一定唔會(盜竊)」。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被指 2022 年 4 月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在黃埔花園永旺百貨偷刺身、蜜瓜等食物,價值逾 1,600 元。兩人否認盜竊罪,案件周三(1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四天審訊。 男被告供稱,被帶返警署時,曾打算聘請律師,指雖然自己為醫生,但在法律上是「layman」(外行人),擔心會百詞莫辯。但警員向他指盜竊罪不需坐監及留案底,最多只會罰款,又指只要合作即可盡快離開和致電女兒,故認為「同警方配合係最快搞掂」,在沒有細閱口供內容下便簽署確認。 案件押後至 2 月 2 日續審,次被告莊慧敏將出庭作供。
41 歲無業漢被指於 2022 年 5 月,在旺角一間惠康偷竊食物,並手持牛肉刀揮舞及指嚇職員,其後逃去。警方同日在港鐵旺角東站截停他,搜出懷疑牛肉刀和氣槍,遂把他拘捕。他否認盜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共 3 罪,經審訊後周一(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各罪罪成,須還押至 2 月 1 日判刑,以索取精神科報告。 暫委裁判官周志恒指,被告聲稱遭警員大力拍打頭部 2 下,又強逼他在飢餓、疲倦下錄取口供。但裁判官翻查片段後指,被告當時精神狀態不俗,考慮過被捕至錄口供的時序,認為警員不可能在短短一分鐘作出威嚇。裁判官又指,被告曾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貪心,加上案中證人及閉路電視等證據,肯定他犯案。
39 歲黎姓女警,被指 2022 年 7 月在屯門市廣場 AEON 偷取逾 600 元貨物,警誡下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定周四(1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女警獲准以 2,000 元簽守行為 24 個月結案,另須付訟費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