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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馬車」認拳打網媒「蛋蛋俱樂部」記者判囚6周

「劉馬車」認拳打網媒「蛋蛋俱樂部」記者判囚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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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名「劉馬車」的 YouTuber 劉駿軒,日前疑與網媒「蛋蛋俱樂部」記者爭執,邀約對方見面時,出手拳打致對方受傷流血。劉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周一(1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6 周,另須向事主賠償眼鏡費用 1100 元。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引述被告求情信指,他長期被事主挑釁,形容事主「人格卑劣」、「人渣」。羅判刑時指,本案是因應雙方有往來的攻擊而衍生,指劉駿軒不是單方面坐以待斃,或長期單方面受欺凌,他亦須負上責任。裁判官又指,劉是「有啲名氣嘅人」,自首是「選項不多之下的上策」,故不就此給予比重。
辯方指被告長期受事主挑釁
忍無可忍下才動手

控方確認,被告劉駿軒過往有 3 次案底,其中一次與暴力相關;在本案發生時,劉涉一宗非禮案,正值警方保釋候查。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劉受事主梁志恒攻擊、挑釁,指梁透過直播發布劉的負面報道,劉多次著梁不要拍攝均被拒絕,梁反指劉有新聞價值,可以增加流量。辯方又指,梁志恒在事前一日更表示要訪問劉的父母,可見他長期受到挑釁,深感困擾。

辯方指,劉駿軒當日現身荃新天地時,梁再挑釁被告「夠膽郁手」,劉駿軒忍無可忍下才動手,又指劉已明白不應該動手,願意賠償梁的眼鏡費用 1100 元。

被告求情信形容事主「人格卑劣」
官指被告須負相當責任

羅又引述被告求情信,指事主梁志恒「人格卑劣」、「人渣」,指自己長期受挑釁但無人理會,才會造謠指梁志恒在 2019 年社運期間與 13 歲少女非法性交,作出反擊。

羅判刑時稱,本案是因為雙方有往來的攻擊而衍生,指被告不是單方面坐以待斃,亦不是長期單方面受欺凌。羅又指,經雙方多次惡劣交手的經歷,劉駿軒心知肚明梁當日會作出甚麼行為,梁會進行直播是「意料之中」,但劉仍然冒險相約對方,故劉都必需負相當責任。

官:無證據早有預謀

羅又指,劉當時出拳,明顯是要發洩,指梁的傷勢不輕,鼻樑有傷,頭部亦有受傷;但無證據顯示劉早有預謀,認為他是情緒激動之下才犯案,且因應梁突然挑釁,會令人容易萌念動武。

羅又表示,劉是「有啲名氣嘅人」,躲藏亦不是上策,反而自首是「選項不多之下的上策」,故就劉自首不給予比重,最終以判監 9 周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 6 周。

案情:被告多次出拳襲擊事主
當晚到天水圍警署自首

案情指,27 歲被告案發前一天,在 YouTube 發片稱,事主梁志恒在 2019 年社運期間與 13 歲少女非法性交,梁否認事件。及至 7 月 30 日下午 4 時許,被告以 WhatsApp 發訊息予梁,邀約對方到荃新天地會面,表示將會向梁致歉,梁答應會面。

二人依時抵達案發地點,一同步行時,被告突然情緒激動,多次出拳襲擊事主,最終令梁受傷及眼鏡破裂。被告隨即離開現場,梁被送院治理,臉部有多處擦傷,肩膀亦有抓痕。當晚 7 時許,被告到天水圍警署自首,他在警誡下承認曾襲擊事主,稱一時衝動而犯案。

WKCC326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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