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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黑組兩警涉越權查案 辯方指涉前坐館 上司供稱沒指示調查、被告有上報

反黑組兩警涉越權查案 辯方指涉前坐館 上司供稱沒指示調查、被告有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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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在 2021 年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並以有警徽的文件,以獲取一宗傷人案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他們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周二( 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

庭上披露,傷人案的傷者為一名三合會前坐館。被告時任上司供稱,無指示被告跨區調查,但總督察曾發訊提醒須密切留意案件,慎防有人到油尖旺區「覆桌」(復仇),而被告的調查報告有提及當日到九龍灣收集情報。

辯方盤問時指警務工作要保密,「第一被告佢唔想話畀其他(警)隊聽...係咪錯?」督察稱,視乎下屬當刻判斷是否需要表露身份。散庭後,有旁聽人士協助被告強行循職員通道離開法院,保安員圖阻止但不果。案件周三(7 日)續審。
案件原由秀茂坪警署調查
被告當時便衣裝扮

控辯承認事實指,2021 年 11 月 17 日,一名男子涉嫌在九龍灣持刀傷人,由隸屬秀茂坪警署的督察譚浩然帶隊調查案件,其後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兩被告案發時隸屬油尖旺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分別任職警署警長及警員。

案件由裁判官劉綺雲審理;主控官為外聘大律師陳永淦,辯方大律師分別為劉仲文及馮振華。庭上透露,案發時被告沈志明身穿灰色短袖上衣,而被告楊卓麟則身穿黑色短袖上衣。

HKU SPACE 保安員作供:
被告自稱駐守秀茂坪

控方周二傳召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 SPACE)九龍東的保安杜少寶(音)作供,他指案發日下午 4 時多當值時,有一位黑衣警員進入保安室、並出示證件,「佢喺我面前揚一揚咁囉,睇到一個皇冠,有個相片囉,我意識係一張委任證」。

杜續稱,看不清名字及編號,便著警員在一張紙上寫自己的編號,警員其後解釋自己駐守東九龍秀茂坪。他遂准黑衣警員查看閉路電視鏡頭,另一名灰衣警員站在門口,過程約 10 分鐘。兩人離開之際,指如需要將再來取證。

時任東九龍重案組警署警長:
傷人案由總區反黑、重案組調查

控方再傳召警署警長鄭禮賢作供,鄭指,涉案傷人案本來由東九龍總區反黑組行動組負責,東九龍重案組 1B 隊則協助,並無他隊參與。他當日帶領 1B 隊到九龍灣調查閉路電視,到附近「興發冰室」用膳時,發現首被告正觀察冰室上方的閉路電視,與他對望後便立即離開。

辯方盤問時,指出涉案傷人案的傷者,是三合會社團「和安樂」的前坐館 「肥啟」,「雖然你話調查搵真兇嘅人得兩隊,但你唔能夠代表警隊嘅其他部門去講,冇其他部門對涉案人士嘅資料係會有興趣,或覺得有需要去了解」。鄭稱「呢個當然」。

被告時任上司:
總督察曾指示密切留意或「覆桌」

控方其後傳召被告當時的上司、督察 Gimandeep Singh 作供,他確認並無指示被告到九龍灣作相關調查。他解釋,正常情況不會越區調查,但由於某些三合會社團可能到油尖旺區「覆桌」,「所以我 expect 我啲同事會留意住其他地方發生嘅事,亦都期望佢哋係會做返少少情報」。

辯方律師劉仲文盤問時提及,Gimandeep Singh 的上司、時任總督察湯淦維曾指示該隊,須密切留意涉案傷人新聞,並作情報蒐集,以免有人到油尖旺區復仇。督察同意。

時任上司確認被告的調查報告
有提及案發日收集情報

辯方再指「警務工作除咗神聖之外,仲要係保密嘅?」。督察指「睇下係咩啦」,舉例指如臥底工作則須保密。辯方追問,「第一被告(沈)佢唔想話畀其他(警)隊聽,湯 sir 叫佢哋咁樣做(蒐集情報),係咪錯?」督察指視乎下屬當刻判斷,是否需要表露真實身份。

辯方及後展示被告即日撰寫的調查報告,當中提到案發日下午於九龍灣一帶收集三合會情報,「有上報畀管理層聽嘅」。督察確認。案件周三(7 日)續審,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兩警已被停職

被告沈志明(41 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 歲,警員),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 / 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 17 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

警方早前口頭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兩警已被停職。

KTCC146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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