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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反黑組兩警涉越權調查傷人案 大廈保安作供:兩人聲稱駐守秀茂坪警署

油尖旺反黑組兩警涉越權調查傷人案 大廈保安作供:兩人聲稱駐守秀茂坪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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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在 2021 年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並以有警徽的文件,以獲取一宗傷人案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他們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周一(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表明,不會加控欺詐或使用虛假文書等罪名。控辯承認事實指,負責處理傷人案的督察確認,未曾指示兩被告調查該案,另有閉路電視片段拍到他們曾進入案發地點附近的保安室。

保安主管供稱,兩警當日進入保安室後,在「較遠的距離」出示委任證,又聲稱駐守秀茂坪警署,其中一人交出印有警徽的文件,要求取得相關閉路電視片段。
控方:不加控使用虛假文書

控方外聘大律師陳永淦指,兩被告越權調查一宗傷人案,但表明不會加控欺詐或使用虛假文書等罪名。辯方大律師劉仲文及馮振華則強調,被告是收到指示行事。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2021 年 11 月 17 日,一名男子涉嫌在九龍灣持刀傷人,由隸屬秀茂坪警署的督察譚浩然帶隊調查案件,其後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兩被告案發時隸屬油尖旺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分別任職警署警長及警員。譚確認,未曾指示他們調查傷人案。

翌日下午 2 時半至 5 時許,兩被告曾使用一輛警車。開達大廈及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九龍東的閉路電視拍到,他們先後在下午近 4 時及 4 時半進入保安室。 下午 4 時左右,一名警長 52386 帶隊調查傷人案期間,在一間冰室看見首被告及一名男子。同月 20 日,兩被告被捕。

保安主管:兩人「較遠距離」示委任證
交出有警徽文件

開達大廈保安主管段佩塘(譯音)供稱,當天下午 3 時半左右,身穿 T 恤的兩名被告進入保安室,詢問大廈閉路電視能否拍攝街外,繼而在「較遠的距離」出示委任證,要求查看最近兩天的片段。

段指,2 人閱畢片段後,問及索取片段的手續,其中一人交出一份印有警徽的文件,又聲稱駐守秀茂坪警署。段表示需記下警員資料,其中一名被告狀似伸手入袋取委任證,及後稱「我寫畀你仲快啦!」,並用白紙記錄警員姓名和編號後離開。段其後把有關資料,抄寫至保安紀錄簿內。段又指,同月 19 日早上,警方再派員前往保安室調查事件。

兩警已被停職

被告沈志明(41 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 歲,警員),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 / 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 17 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

警方周一(5 日)回覆指,兩警已被停職。

KTCC146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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